反洗钱知识
AML KNOWLEDGE
反洗钱知识
反洗钱知识
2011-12-13
什么是地下钱庄
地下钱庄是指未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以非法获利为目的,擅自从事买卖外汇、跨境汇款、办理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等非法金融活动的组织。地下钱庄活动起初仅在我国部分沿海及边境地区零星出现,上世纪90年代以来逐步蔓延,从沿海经济发达地区向中西部地区发展。
2011-12-13
我国地下钱庄的主要类型
当前较为活跃、危害较大的地下钱庄活动主要有三类,一是从事跨境资金汇兑;二是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三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2011-12-13
地下钱庄的危害
地下钱庄活动不仅影响了合法金融机构正常业务的开展,严重扰乱了我国金融和外汇管理秩序,威胁国家金融安全,而且已成为洗钱分子清洗赃款的重要通道,助长了贪污腐败、走私、贩毒等严重犯罪活动,成为非法集资等经济犯罪以及走私、贩毒、网络赌博、贪污受贿等犯罪活动转移赃款的工具。
2011-12-12
刑法修正案(六)对洗钱罪的修改
刑法修正案(六)修改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扩大了洗钱罪上游犯罪的范围。
2011-12-12
什么是洗钱?刑法是如何规定洗钱罪的?洗钱罪判几年?
洗钱就是通过各种手段把违法犯罪所获得的收益转化为表面合法的收入。洗钱活动是近几十年来伴随贩毒等有组织恶性犯罪的肆虐在世界范围内日益猖獗的一大社会公害。为有效预防和打击洗钱活动,越来越多的国家颁布专门法令,加大执法力度。我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也规定了洗钱罪。
2011-12-12
洗钱基本流程
入账:在这一阶段,洗钱分子将赃款存入合法金融机构。其主要形式是现金银行存款。这是洗钱过程中最危险的一环,因为大量现金非常可疑,而且银行按规定要上报巨额交易。
2011-12-12
洗钱罪的构成要件及处罚
关于洗钱罪的客体,我国刑法学界对此有着较大的争议,具体有以下几种观点:第一种观点认为,本罪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如果洗钱行为是通过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进行的,则破坏了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监管制度;如果洗钱行为是通过国家金融机构的周转活动以外的方式进行的,则未必对国家金融管理制度构成破坏。所以大多数情况下,洗钱罪的客体是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制度。此外,根据违法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洗钱罪还分别侵犯了社会治安管理秩序或国家的对外贸易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