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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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洗钱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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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1-12-13      浏览次数:8910次
我国地下钱庄的主要类型

当前较为活跃、危害较大的地下钱庄活动主要有三类,一是从事跨境资金汇兑;二是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三是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

对冲型地下钱庄:从事跨境资金汇兑活动,又称对敲型地下钱庄。主要是不法分子与境外人员相勾结,协助他人进行跨境汇款活动。此类地下钱庄出现较早,如2008年江苏省公安机关经侦部门办理的何某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嫌疑人何某在加拿大等地设立汇款中心,在境内以本人及亲属名义开设大量账户,为客户进行跨境汇款。

外汇兑换型地下钱庄:从事非法买卖外汇活动。不法分子在国内的外汇黑市进行低买高卖,从中赚取汇价。如在“8·12”特大地下钱庄案中,犯罪嫌疑人在广州、北京等地外汇黑市收购外币,然后再乘飞机携带至新疆乌鲁木齐市结汇后,将人民币汇回广州等地用于新一轮的倒卖外汇活动。

转账提现型地下钱庄:非法从事资金支付结算业务的地下钱庄。不法分子以非法获利为目的,通过设立“三无公司”(无实际经营地址、无从业人员和无经营活动),采取网上银行转账等方式协助他人进行非法支付结算活动。

此类犯罪活动操作手法简单、快速,迎合了一些不法分子非法转移资金的需要,2007年以来发案数量呈迅猛增长态势,成为目前最为活跃的地下钱庄形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