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1月9日 14点31分 来源:中国金融网
为加强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和风险控制,树立“业务越是发展,内控越要加强”的管理理念,工行湖南郴州分行根据电子银行业务发展特点和风险监控管理的要求,采取七措施,有效防范电子银行业务操作风险,确保电子银行业务快速健康发展。
该行的主要做法是:
一是夯实管理基础。提高业务风险控制和应急处理能力。该行根据总行下发的《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指引》和《电子银行业务反洗钱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开展风险识别、评估和监控工作,提高电子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和反洗钱工作管理水平,加强部门协调配合,落实规章制度,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风险管理能力,认真研究业务高速发展和机构人员改革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从源头上控制风险。
二是进一步加强业务制度培训。严格按《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管理办法》和《中国工商银行电子银行业务操作规程》对新产品、新版本、新制度的推出,采取集中培训或送教上门培训,及时将电子银行业务新制度、新流程及检查监督要点传达到各级管理部门和人员。
三是加强电子银行客户证书管理。对已制未发放的企业网上银行客户证书严格按空白凭证进行管理,严格客户证书领用制度。对个人网银U盾管理坚持“本人办,交本人,本人签”的原则,切实防范电子银行客户证书风险。
四是严格电子银行柜员管理和业务操作管理。严格执行柜员签发和变更维护手续,柜员号必须专人专用,不得相互兼职、混岗。在业务操作中,如实审核开户人身份资料,严禁以错名、匿名、冒用他人名义开户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客户填写的申请表要素不得涂改。加强电子银行落地指令管理。打印网点的打印柜员、打印审核柜员不得相互兼任,严禁违规操作,坚持操作权限与授权权限分离,建立健全可疑指令登记制度,发现可疑指令应及时打印,并及时登记“应急业务登记簿”。
五是进一步加强检查督导。强化运行督导员和事后监督部门对电子银行业务的监督,严格执行总行《关于进一步规范运行督导员对电子银行业务检查工作的通知》,建立多层次的业务监督检查机制,落实事后监督制度。加强与运行管理、内控合规等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运用全行的监督资源,建立电子银行业务联防、共防、互防监控体系,防范电子银行业务操作风险。根据电子银行业务日常、专项检查情况狠抓问题整改落实,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问题整改情况,举一反三开展警示教育。加强对客户的安全操作和安全风险培训指导,提高客户安全意识和客户识别真伪、防范风险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