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锦贤
周锦贤先生,香港人,广州暨南大学法律学士,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Acams认证反洗钱师;2011年被中国人民银行上海总部授予反洗钱“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周锦贤先生拥有在多国从事反洗钱和反欺诈工作的经验,同时对国际制裁、反贿赂、反欺诈、金融犯罪风险管控方面的合规工作有着深入的了解和丰富的经验。
周锦贤先生曾多年服务于香港廉政公署(ICAC),任执行处总调查主任,负责反贪污及与贪污有关的刑事案件调查工作,并曾参与了多起重大案件的调查,成绩突出。后于1997年加入香港渣打银行,担任金融罪案风险部金融诈骗案件调查经理。2004年,他担任渣打銀行金融罪案风险部区域总监,负责东北亚地区金融罪案风险管理工作。2005年,他被渣打集团委任派遣至韩国渣打第一银行,担任金融罪案风险部总监,负责建立和管理金融罪案风险部。

2007年,他受韩国政府邀请加入反洗钱法监管条例及规则起草委员会委员,负责起草及对有关规则草案提出建议。2008年12月,被韩国政府金融服务委员会授予最高的「主席奖」,以表彰他在反洗钱领域对韩国金融业所作出的杰出贡献。

2010年11月,周锦贤先生被调派到渣打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担任中国区金融罪案风险总监兼中国区反洗钱专员,同时被委派为渣打银行集团金融罪案风险部中国及北亚区域总监,专责反洗钱、反诈骗、反贿赂法案及国际制裁合规工作。

周锦贤先生在渣打银行任职期间,负责指挥了不少重大案件的调查工作,并就内控及管理上不完善的地方提出了不少改善措施,建立了一套完整的反洗钱风险管理流程,并针对不同岗位的需要设计了不同内容的培训课程等。他的贡献大大提高了渣打银行管理及控制金融犯罪风险的能力及水平。

周锦贤先生多次被邀请向其他境内外金融机构员工,工商业团体及国际性商业组织作专题讲座,深受业内人士的欢迎。

已于2012年6月正式退休离任的他,开始专注于金融罪案及风险管理方面的研究、培训及咨询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