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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09-12-22 浏览次数:2218次
掩盖重庆"肉霸"涉黑资金建厂 两合伙人被控洗钱罪
关键字:王兴强 洗钱罪 漂白
2009年12月22日 20:05 来源:重庆晨网
知道警方在调查自己,北碚肉霸王兴强便想利用朋友之名让自己的“黑金”漂白。22日,掩盖王兴强利用涉黑资金建厂的两名合伙人,被沙区检察院以洗钱罪向沙区法院提起公诉。两人均表示认罪,检察官建议法院以被告人认罪的简化程序审理此案。
检方指控,魏常伟和秦明福二人都是合川区人,均是王兴强的朋友。2008年,王兴强得知警方正在调查他,便请魏常伟当法人代表,开了一家石子厂,将自己的涉黑收入通过正当生意“漂白”。
其后,王兴强又找到曾经的狱友秦明福作为股东之一加入。在所有合伙出资的股份协议中虽然没有王兴强的名字,但他会实际出资。检方的证据显示:魏常伟实际仅出资16万元,其余的184万元均为王兴强所出。
同时,检方还查明,秦明福名下的一辆奔驰350豪华轿车,其实也为王兴强所有。王兴强将这辆车作价100万过户到秦明福头上,但秦明福并未付款,车也由王兴强自己使用。
秦明福的辩护律师提出,王兴强的钱不全是涉黑犯罪所得,所以对于检方指控洗钱罪的金额有异议。
鉴于案情复杂,本案未当庭宣判。
据悉,此案是11月1日正式实施最高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洗钱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后,首次单独以洗钱罪起诉的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