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sina.com.cn 2010年07月20日 07:09 上海金融报
险企商业贿赂敲响警钟日前,中国保监会发布公告,通报了嘉禾人寿鞍山中心支公司(下称“嘉禾人寿鞍山中支”)及相关人员因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20万元的情况。据有关媒体报道,这是由保险监管部门公开披露的首例保险业单位行贿罪案例。
保监会公告显示,2007年4月至2008年3月,嘉禾人寿鞍山中支在委托中国农业银行(2.70,-0.01,-0.37%)鞍山分行代理销售保险过程中,为提高公司经营业绩,原嘉禾人寿鞍山中支负责人边策授权批准原嘉禾人寿鞍山中支银保部经理白勇用假发票套现,分发给5名银保部客户经理董明、赵阜、明浩、魏颖和李晓霞,由这5人以展业费的方式向农业银行一线柜员支付账外回扣,累计达107万元。
今年5月11日,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嘉禾人寿鞍山中支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120万元;白勇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边策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董明等5人犯单位行贿罪,免于刑事处罚。
保监会要求,各人身险公司要严格按照《关于规范银行代理保险业务的通知》等有关规定,加强对分支机构销售行为的管控力度,进一步规范手续费管理,严格禁止账外支付手续费的行为。同时,要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从财务管理、销售管理、监督考核、信访投诉等方面入手,建立治理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不变革银保或将“触顶”嘉禾人寿鞍山中支的案例为银保市场敲响了警钟,事实上,银保市场恶性竞争并非局限于个案。近年来在银保迅速发展的背后,是各保险公司的激烈竞争,以及保险公司与银行的合作与博弈。由于银行有网点渠道的优势,保险公司则处于谈判的弱势。高企的手续费不仅伤及整个银保市场的有序竞争,也同样拖累保险公司本就薄利甚至无利可图的银保业务。为此,去年8月,在上海保险同业公会的牵头下,各险企“一把手”签署了《上海市人身险公司银保业务手续费标准自律承诺》,自律承诺大幅降低了银保业务的手续费标准,以期避免银保业务“赔钱赚吆喝”的尴尬。
根据该承诺约定,所有涉及保险公司自去年10月1日起必须执行承诺中的标准,即使与银行有旧合约在身,亦不能例外。此外,不得以任何方式给予合作银行或其经办人除手续费标准以外的任何名义的利益和费用,包括业务推动费以及以业务竞赛奖励或激励名义给予的其他利益。但该承诺并非法规,今年以来上海市场发生过个别寿险公司的银保手续费远远超出《自律承诺》约定的现象。业内人士告诉记者,银保产品的利润虽然已经非常低,但是因为它规模大,比较容易抢占市场,部分新保险公司通过银保渠道快速拓展市场,对银保渠道的依赖程度甚至达到了80%。对于银保高企的手续费,保险公司是既忧虑又无可奈何,毕竟保险公司离不开银行庞大的销售网点。
波士顿咨询公司和瑞士再保险去年底联合发布的《中国银保业务报告》认为,中国银保业务“多对多”模式缺乏可持续性,此模式若不变革,中国银保业务将很快“触顶”。目前,银保业务排他性合作关系有四种基本模式,独家分销合作模式、合资模式、金融控股公司模式、业务线一体化模式。
如何摆脱现有银保合作中银行一家独大的局面,如何根治银保手续费居高不下的顽疾?东方证券保险行业分析师王小罡建议,对于小型保险公司,如果能有与大银行联姻的机会,银保业务自然无忧。而像国寿、平安这种大型保险公司,则通过自身拥有银行,或者参股银行以实现合作的话语权。对于一些中型保险公司来说,银保只是提供了一个过渡渠道,在这几年内可以借助银保冲规模,“但是一定要在此基础上发展出自己的战略。发展个险业务、电话营销、网络营销,这些渠道投入大,但肯定会更有价值。”王小罡说。
此外,记者了解到,国外的银行与保险的合作,不仅是建立一种销售渠道。银行往往与保险公司展开深度合作,参与前期产品的设计和开发,使得银保产品更有针对性。目前国内已经有一些险企开始尝试这一合作模式,比如新华保险就为银保渠道中高端客户度身打造了“顾问型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