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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8-19 浏览次数:1831次
商业贿赂犯罪 严禁以罚代刑
关键字:商业贿赂
2010-08-19 05:55:00 来源: 三秦都市报(西安)
本报讯 为继续加大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力度,西安市工商局决定从即日起至11月25日,在全市开展一次治理商业贿赂专项执法行动,重点监控医药购销、学校教辅书征订中的商业贿赂行为。
据了解,西安市工商局将把治理商业贿赂作为今年工作的重要内容,突出对医药购销、学校教辅书征订中商业贿赂行为的查处。同时将发生在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工程建设、资源开发、社会中介服务、商贸、旅游、房地产等行业的商业贿赂行为作为查处重点,尤其是制假售假、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事件背后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坚决打击经营者在市场交易中,为了争取交易机会实施的违法附赠、违规返利、违规提供商业赞助,安排各种名义的旅游、考察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广告费等名义给予、收受财物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西安市工商局要求,全市工商系统要从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推销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商品、对产品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公用企业强制交易及其他不正当竞争案件中挖掘商业贿赂问题。对涉嫌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商业贿赂案件,要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严禁以罚代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