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www.chinanpo.gov.cn/web/showBulltetin.do?id=35247&dictionid=1939 来源:江苏省泰州市民政局
江苏省泰州市银行业协会成立四年来,紧密结合银行业实际,抓自律,树典型,治理商业贿赂,塑造诚信行业形象。
签订行业自律公约。为增进银行业自我约束意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协会在深入调查的基础上,牵头组织16家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了《停止上门收款自律公约》、《规范吸收储蓄存款自律公约》。为促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与银行贷款业务稳健发展,协会组织签订了《资信不良记录企业与个人同业通报公约》、《实施银团贷款的约定》。严格执行上述公约,对于银行业强化自律行为、净化金融环境、树立良好形象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针对少数银行网点拒收现金缴纳水费、进而导致市民缴纳水费难的现象,协会多方沟通、协调,反复强调银行业的社会责任,促成市区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了《代收自来水费服务公约》,公开承诺 “代收水费服务具有公益性质,不得相互推诿,不得借故拒收,尤其不得借故拒收市民使用现金缴纳水费”,深受市民的称赞。
树立诚信守信典型。对内,协会树立典型,连续组织二届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与银行业服务明星等评比活动,经过审阅资料、现场考察观摩,集中独立打分,最终评选出16家“泰州市银行业文明规范服务示范单位”。对外,为增强银行客户的信用意识,树立诚信、守信的客户典型,协会组织了“最佳信贷诚信企业”的评选。经过层层把关,全市共有138个企业被评为“年度最佳信贷诚信企业”。同时从中评选出7个企业为“江苏省最佳信贷诚信企业”。
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一是签订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协会组织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签订《关于抵制商业贿赂、规范市场行为自律公约》、《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对银行业金融机构合规经营、规范基建工程及大宗商品采购、依法处置不良资产等方面明确了自律性约束条款。二是多渠道宣传引导。协会组织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展“银行业治理商业贿赂”现场宣传,积极发挥《泰州银协通讯》内刊的宣传引导作用,开辟治理商业贿赂专栏,刊登警示教育、案例分析等文章,对会员单位和广大员工起到了警钟长鸣的效果。三是加强检查监督。完善银行业金融机构公司治理,建立责任明确的反商业贿赂的内控体系,定期不定期组织自查自纠;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自觉抵制不正当交易行为。(张华林朱兰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