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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3-18 浏览次数:2622次
钧濠集团前主席犯串谋诈骗罪 判监两年8个月
关键字:金融诈骗
2010年03月18日 08:34 来源:香港文汇报
钧濠集团前主席曾炜麟,串谋妻子等人讹称投资重庆能源项目,以发行价值6300万元新股案,曾氏夫妇与美建集团3名高层早前被裁定串谋诈骗与清洗黑钱罪成,昨分别判囚半年至2年8个月。
被告为钧濠前主席曾炜麟、其妻兼前执行董事郭慧玟、美建执行董事郑启明、李国祥及前非执行董事黄伟光,年龄介乎46至60 岁,曾氏夫妇串谋诈骗与清洗黑钱共3罪罪成,判监两年8个月与两年半,3名美建要员则被裁定洗黑钱罪成,分别判囚9个月、1年和半年,原被控串谋诈骗的溢亿有限公司代表李大鹏早前已脱罪。法官指香港致力成为国际金融中心,被告为一己私利,严重破坏市场形象,动摇公众信心,对香港金融中心有负面形响,纵使钧濠较少人注目,可能受影响的投资者较少,仍不能忽视公众利益。
此外,被告指示会计师等专业人士参与计划,利用专业知识犯案,面对港交所查问时更故意隐瞒,但考虑各人在行内出类拔萃,惟今后名誉扫地,加上审期逾百天,遂获准各人减刑三分之一。廉署署理总调查主任容达材指,廉署05年收到贪污举报后展开调查,发现当中涉及诈骗,亦牵涉专业人士利用专业技巧犯案,增加调查与举证难度,审讯期间需出动熟悉内地法律的律师任专家证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