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宁波7月19日电(记者曾祥生 通讯员郑艺存)7月17日,随着浙江省余姚市法院对涉黒犯罪团伙最后5名被告人的宣判,这起由该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涉案59人的涉黑团伙犯罪案终于落幕。其中,犯罪嫌疑人张长有犯赌博罪、开设赌场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被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13年,并处罚金6万元;其余58人分别被以开设赌场、赌博、聚众斗殴、寻衅滋事、非法持有枪支等罪名判处11年至11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2000元至20000元不等罚金。
2008年7月至8月,毛新丰伙同毛三君等人在余姚市某村河里以大牌九的形式聚众赌博,共抽头获利20余万元。聚赌期间,毛华侨、华金焱、华焱明等10余人多次在该市某村毛新丰开设的赌场内向参赌人员提供高利贷用于赌博活动(俗称“放高炮”),提供高利贷的数额合计达人民币110万余元,从中非法牟利数万元。同时,张长有组织王树军、杨俊星、顾占英等人(以东北籍人为主)多次携带一把仿六四式手枪及大量管制刀具进行武装护赌,并从中渔利14万余元。同期,韩国华伙同韩江在该市另一村庄开设牌九赌场10余天,共抽头获利40000余元。因担心赌场被他人冲击,韩国华等人也联系顾占英为其看护赌场,顾占英后伙同张长有、王树军、杨俊星等人携带抢支和管制刀具武装暴力护赌数日,共获报酬7000余元。
2008年5月至8月份,高福元(湖南人)伙同谢中辉、罗根祥等10余人在余姚市某村落开设赌场,纠集附近赌徒以“筒子牌九”的形式聚众赌博,抽头获利约20万元。王云涛、向远亮、陈先爱等20余人(均系湖南人)先后加入赌场,以放风、武装护赌或提供赌场服务等为业,非法获利数千元不等。
另外,2008年5月18日,顾占英等人携带枪支和管制刀具,向以高福元、谢中辉等为首的湖南人开设的赌场索要“红钱”时双方发生争执,谢中辉掏出随身携带的手枪开枪未果后,将顾占英等人的汽车玻璃砸破。高福元等人害怕对方前来报复,遂纠集王云涛、向远亮、陈先爱等人,预备了枪支、砍刀、钢管等工具准备斗殴,顾占英等人重新纠集人员赶到后抢先开枪驱散上述人员,并将高福元等人开设赌场的台球摊及旁边小店砸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