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03月11日 07:11 来源:广西日报
本报南宁讯 (记者/陈仕平)2011年,我区检察机关履行职责切实做到“五个坚持”,各项工作成效显著。在自治区十一届人大五次会议上,人大代表对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赞成率达90.27%,创历年新高。
坚持科学发展,服务大局成效明显。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深入开展查办经济建设重点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批准逮捕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等犯罪嫌疑人1095人、起诉1044人,立查商业贿赂犯罪案件424件516人,立查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案件226件267人,有效地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坚持创新社会管理,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积极探索参与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重点领域服务管理的方法途径,全面实行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推行刑事和解、检调对接,检察法律文书说理,建立上下级检察院共同处理重大涉检信访案件制度,中央政法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交办的13件进京访、重复访涉检案件全部办结,得到妥善处理,有力地维护了社会和谐稳定。
坚持民生为重,群众工作更加扎实有效。坚决打击侵害群众利益的犯罪,批准逮捕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药品等伪劣商品的犯罪嫌疑人100人、起诉69人;加强涉农涉民生问题的法律监督,立案查处涉农惠民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21件62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537万余元;深入开展“四走进四服务”活动和文明接待室创建活动,有42个检察院的控申举报接待室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室”。
坚持狠抓办案,法律监督工作全面协调发展。坚持以执法办案为中心,更加注重数量、质量、效率、效果、安全的有机统一。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4.07万人,提起公诉4.2万人,同比分别增加1.32%和减少0.62%,起诉案件有罪判决率为99.99%,有力震慑了犯罪,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依法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职务犯罪案件1068件1442人,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有罪判决率达100%,连续16年没有出现办案安全事故。
坚持改革创新,激发检察工作活力。稳步推进各项检察改革,铁路检察管理体制改革和移交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加强执法规范化建设,严格执行“两个证据规定”,落实和规范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探索开展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有13个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评定为“一级规范化检察室”,3个检察院司法警察机构被确定为全国检察机关司法警察编队管理示范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