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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08-09-20 浏览次数:4692次
央行破获地下钱庄案件40起
⊙本报记者 苗燕
记者昨天从央行了解到,2007年9月以来,人民银行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提高反洗钱工作有效性,打击洗钱犯罪”和“打击地下钱庄违法犯罪”两个反洗钱专项行动。截至2008年8月,各地人民银行共协助破获各类案件154起,涉及金额折合人民币约1063.1亿元。
其中,在“天网行动”中,以“洗钱罪”宣判的案件已有5起(上海潘儒民等人洗钱案、镇江谭彤等人走私洗钱案、云南杨东芹、刘安庆涉毒洗钱案、重庆傅尚芳洗钱案、四川杨仕明洗钱案),超过了以往年度以“洗钱罪”定罪案例的总和,在社会上引起广泛的反响,对打击洗钱犯罪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作用。在“雷霆行动”中,各地人民银行、外汇管理部门协助公安机关破获地下钱庄案件40起,涉案金额折合人民币约841.9亿元,有力地震慑了通过地下钱庄进行洗钱的犯罪分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