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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11-10 浏览次数:1650次
台湾政府:将限制外资投资政府公债及短期货币
关键字:热钱
2010/11/10 7:20:43
台北--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Financial Supervisory Commission)周二称,为抑制热钱流入,规定海外投资者用于投资台湾政府公债及一年内到期的货币市场工具的资金不得超过总汇入金额的30%。
委员会在公告中称,台湾政府曾经推行过此项规定,但规定在1995年被逐渐取消。
委员会称,截至10月26日,海外投资者用于投资政府公债及一年内到期的货币市场工具的资金占到总汇入金额的约56%。
台湾财政部(Ministry of Finance)周二早些时候表示,正考虑对没有明确投资意图的外资征收管理费,以抑制热钱的流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