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3月13日 16:26:01 来源:千龙网
绵阳警方破获“11·11”特大传销案,主要犯罪嫌疑人陈小宁等5人被起诉
核心提示:一伙无业人员纠集一处,精心搭建起遍布全国的传销网,假冒合法经营企业“天津天狮”公司,并抛出“快速致富”绣球疯狂发展下线16万余名,非法经营额高达人民币4亿多元……此案引起了公安部高度重视,要求四川警方全力侦破,彻底摧毁这个特大的传销组织。
昨日,绵阳市公安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成功破获涉及全国十余省市的“11·11”特大传销案侦破详情。目前,这起特大传销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陈小宁等5人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通报公安部交办侦破特大传销案
2008年11月11日,省公安厅向绵阳市公安局通报了公安部经侦局要求核查的绵阳市安县陈某等人涉嫌特大非法传销案的线索。线索反映,在绵阳安县等地可能隐藏着一个传销地下组织,参与人数和涉案金额均特别巨大,省公安厅要求我市警方尽快查清全案,消除危害,维护稳定。
绵阳市公安局接到案件线索后,高度重视,精心部署,成立了由副局长王枫任组长,经侦支队具体承办的“11·11”专案组。
专案组竭尽全力收集、梳理、筛查每一条信息,逐渐摸清了该传销团伙的基本情况:36岁的安县籍男子陈小宁系“11·11”特大传销案件头目,他所操控的团队假冒天津天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采用的“五级三阶制”经营模式,伙同陈某某、王某某、杜某等人在明确熟悉并准确掌握该经营模式的情况下,按照该经营模式积极发展人员加入,形成组织结构严密、内部分工明确的传销团队,非法经营数额特别巨大。
经过警方侦查,确认“天津天狮”公司与传销分子的经营模式及产品均不同,认定传销分子的确是假冒天狮的名义进行不法活动。
出击民警辗转千里抓获传销组织者
今年4月中旬,经过专案组不懈努力,掌握了陈小宁传销组织的大量证据。4月21日,警方果断出击,首先在江油市一辆货运汽车上将传销团伙的骨干成员杜某抓获。4月23日,专案组又在安县至绵阳的必经之路上,将正欲逃亡外地的传销团伙头目陈小宁秘密抓捕。
4月30日,民警在绵阳磨家高速公路收费站附近设伏,从行驶到此的车辆上将主要犯罪嫌疑人陈某某抓获。专案组民警随后一鼓作气,乘胜追击,在乡间小路徒步20多公里,蹲点守候长达5天,成功将隐匿在涪城区新皂镇梅家沟村一农户家中的主要犯罪嫌疑人王某某抓获。
5月下旬,专案组民警远赴新疆,在当地警方的配合下,冒着严寒和大雪进行地毯式的秘密搜索和排查,于5月26日在荒漠中一个不起眼的小金矿里将该特大传销案中最后一名主要犯罪嫌疑人卿某某抓获。
揭秘“五级三阶制”传销毒瘤蔓延
警方查明,2003年底,犯罪嫌疑人陈小宁通过安县籍人员谢某(另案处理)邀约,在河南南阳市加入假天狮传销团队,该传销团队假冒“天津天狮”公司的名义,采用“五级三阶制”的模式开展传销活动。
“五级三阶制”模式是以认购一套产品缴纳2800元取得加入资格(团队内部不载明金额,而是以每套产品记70点积分来统计业绩),所认购的产品以化妆品或保健品为主,产品名称五花八门。加入以后可以再不断发展新的人员加入认购产品,缴纳费用。当通过发展新的人员加入产品认购缴纳费用获取的积分累积达到一定的数量后,就可以依“E、D、C、B、A”五级依次晋升到相应级别,并根据在团队级别的高低享受相应比例的工资、奖金分成;所用来分配的工资、奖金全部是新加入人员认购产品缴纳的费用。陈小宁加入该传销团队以后,先后发展其哥哥陈某某、战友王某某、妻妹夫卿某某加入,并通过这几人层层发展下线人员加入,大肆从事非法传销活动。
2005年初,陈小宁晋升到假天狮传销团队A级别,在掌握了该团队传销运作的模式和方法以后,于2005年4、5月份跟随其上线谢某,将自己下线团队人员从原天狮传销团队中独立出来,由其操控并按照原传销团队的“五级三阶制”模式和操作方法,单独进行运作。
从2005年开始,陈小宁所带领的假天狮团队逐渐发展成为一个以四川绵阳为据点,活动区域遍布四川、陕西、山西、河南、湖北、江西等全国十余省市,加入人员众多,内部分工明确,成员上下级分明,组织结构严密,涉案金额4亿多元的传销团伙。
警方介绍,“假天狮”的本质是以拉人头的方式实施金融诈骗,将亲友骗到外省的“假天狮”窝点,软硬兼施逼迫加入;从来不招募聚集地所在的当地人,是“假天狮”的一个明显特征;灌输“不劳而获、坐享其成、快速致富”等迷魂汤对受骗人员进行反复“洗脑”;一般租用城乡结合部的独栋民房,20~60人聚集在一起,吃大锅饭,睡大通铺,生活条件恶劣;采取外出贴身监督、扣押身份证、手机、钱物、甚至拘禁、殴打等恶劣手段对受骗人员进行人身和行动控制。
目前,陈小宁团伙因骨干成员被打掉,团伙传销资金链断裂,该团伙的传销活动已受到毁灭性打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