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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25-08-25 浏览次数:28次
“打牌兑现金”是幌子,“跑分”洗钱才是真,3人获刑!
来源:极目新闻
“老板,我打牌想兑点现金,借您银行卡帮忙转账、取个现,行不?”一句看似平常的请求,背后却可能是一场精心设计的“跑分”骗局。
近日,由湖北省随州市随县检察院办理的一起隐蔽性极强的掩饰、隐瞒犯罪所得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许某、汤某、马某以“开房打牌兑现金”为幌子,骗取宾馆老板银行卡进行“跑分”(非法资金转移),最终被依法判处刑罚。
8月24日,承办检察官介绍,2024年3月,许某、汤某、马某三人在每天五百元高额报酬的诱惑下,加入“跑分”团伙。按照团伙指示,他们流窜于多家宾馆,以开房打牌为名,谎称打牌需兑现,骗取店主信任出借银行卡,进而接收涉诈资金并取现。仅十天之内,三人就流窜多地,连续作案四起,帮助转移非法资金达20余万元。
案件移送随县检察院后,经审查,三人明知取现资金是犯罪所得仍予以协助转移,情节严重,构成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办案过程中,检察机关坚持将追赃挽损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积极引导犯罪嫌疑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并赔偿被害人损失。最终,三人自愿对被电信诈骗的被害人进行了赔偿。
综合考虑三人认罪认罚、积极退赔等情节,随县检察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许某、汤某、马某提起公诉。最终,当地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公诉意见,分别判处许某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四千元;汤某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三千元;马某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二千元。
承办检察官提醒,新型“跑分”手段花样百出,层出不穷,但万变不离其宗,任何与非法资金产生关联的行为,都可能构成犯罪。广大群众要时刻保持警惕,务必增强防范意识,不轻信他人、不随意出借银行卡、身份证等重要物品,莫让“一时贪念”成为犯罪帮凶,莫因“侥幸心理”触犯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