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近日,吉林省四平市双辽市警方破获一起涉案金额巨大的地下钱庄案件,揭开了30余人洗钱犯罪团伙的神秘面纱。
2024年,双辽市公安局接到李某涉嫌骗取贷款犯罪线索。接到线索后,经侦大队、刑侦大队、辽南派出所、辽北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立即成立专案组展开侦查,民警通过调取银行贷款手续,发现该案的贷款主体为38个自然人,经过梳理研判,一个以李某、刘某为首,提供个人银行卡、身份证的洗钱团伙逐渐浮出水面。
经调查,李某伙同刘某以金钱为诱惑,四处寻找自然人担任贷款主体,2017至2019年度,从双辽市、长春市、吉林市、公主岭市、梨树县、抚顺市、庄河市、鞍山市及本溪市等地,找到38人作为贷款主体,向银行提供虚假材料,从而骗取巨额贷款。
梳理线索后,经侦大队民警立即锁定38人身份,组织警力实施抓捕。38名嫌疑人缉拿归案后均承认自己帮助李某骗取贷款的犯罪事实。但民警在梳理资金流水时,却未在38人银行卡中发现涉案资金,对已掌握的嫌疑人李某的账户调查时,也未发现这38人的银行发放贷款资金转入李某账户。
“消失”的资金背后又隐藏着什么秘密?经侦大队民警重新梳理研判线索,对该案的资金流从多方面调查取证,同时加大犯罪嫌疑人的审讯力度,审讯中的一个细节引起了专案组的警觉,一名犯罪嫌疑人交代,在其骗取贷款的过程中提供了银行卡。为什么骗取贷款还需要提供自己的银行卡?带着这个疑问,民警展开深入调查。
经调查,李某等人找到这38人后,这38人在帮助骗取贷款的同时,用本人的银行卡接收银行放款,之后按照李某等人的要求,用自己的银行卡就将贷款资金转移至与李某不相关的上级银行账户,然后上级账户再将涉案资金转移至李某实际控制的其他账户,至此真相大白。
目前,该犯罪团伙因涉嫌骗取贷款罪、洗钱罪已被公安机关采取刑事措施,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