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中国日报网
“我……我真不是故意的,我当时太缺钱了,他们跟我说只是走个过场,就能多给我钱,我现在真的后悔了,现在我该怎么办啊……?”“你知不知道你这是在犯罪?你以助学贷款之名干这种事,危害有多大,你太糊涂了!这些人就是利用你们这种心理。这种洗钱行为破坏的是整个金融秩序,你这不仅毁了自己前程,还可能让很多无辜的人受害……”11月3日,面对民警的询问,阿某低头不语。
11月3日,交通银行乌鲁木齐北京路支行副主管史培湘发现一名大学生在办理新开卡业务时,一直在询问工作人员是否可以当天从微信提现取出2万元,工作人员立即引起警觉,同时询问客户取现资金来源及办卡用途,男子神情紧张,表示用于支取贷款资金,主管焦冉冉随即进一步询问客户具体贷款情况,男子表述是助学贷款,但男子前后表述与助学贷款发放流程明显不符。便将此情况上报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钻石城派出所。
得知情况后,乌鲁木齐市公安局高新区(新市区)分局钻石城派出所立即前往现场,了解情况,原来阿某是大一新生,前不久有人通过附近的人添加阿某微信,在聊天中得知阿某比较缺钱,便以申请助学贷款为由,给阿某微信转账2万元,让阿某去银行办理银行卡,取现后便可获得500元“报酬”。了解完情况后,民警向阿某讲解了关于买卖、转借、转租手机卡、银行卡是违法行为,不法分子就是利用大学生社会经验不足且急需资金的心理,诱导他们参与到非法活动中。
起初,阿某并未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以为只是简单地帮忙取现。但听民警现场说教,涉嫌帮助洗钱的事实也逐渐清晰。幸运的是,民警及时介入,阻断了阿某进一步参与违法活动。民警对阿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告知他这种行为对社会金融秩序的破坏以及可能面临的法律后果。在民警的教育下,阿某后悔不已,表示自因缺乏法律知识和警惕性才犯下错误。自己回去也会跟同学和朋友们说说自己的经历,避免再次出现同样的问题。
警方提醒广大学生:
首先,要增强法律意识。了解什么是洗钱以及洗钱的违法性,明确参与洗钱会带来严重的法律后果。
其次,保护个人信息安全。不随意将身份证、银行卡、手机卡等重要个人信息借给他人。因为这些信息可能会被不法分子利用,成为洗钱的工具。
再者,谨慎选择兼职。避免参与那些工作内容不明确、报酬过高且资金来源不明的兼职工作。有些看似简单的“跑分”兼职,实际上就是在帮助犯罪分子转移非法资金,进行洗钱。
最后,树立正确的消费观。避免过度消费和攀比,不因为金钱诱惑而陷入不法分子设计的洗钱陷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