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
上传时间: 2024-11-04 浏览次数:175次
筠连公安侦破首例涉毒自洗钱案
来源:中国警察网
近日,四川筠连县公安局成功破获了首例涉毒自洗钱案件。犯罪嫌疑人江某在贩卖毒品的过程中,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采取了狡猾的手段进行“自洗钱”。江某利用朋友的微信账户收取毒资,企图以此方式掩盖资金的非法来源。
经查,2022年期间,江某从他人处购买毒品后转卖给吸毒人员,从中赚取差价。由于担心通过微信直接收款会暴露自己的身份,江某编造理由骗取了好友邓某的微信收款码。在贩卖毒品时,江某将部分毒资通过邓某的微信账户收取,随后再以现金方式从邓某处取回这些资金。但江某自以为高明的伎俩并未逃脱警方的眼睛,办案民警在侦办江某贩卖毒品案件的过程中,迅速识破了他的洗钱行为,并将其抓获归案。
2024年1月25日,筠连县公安局对犯罪嫌疑人江某采取强制措施;2024年4月,筠连县公安局将江某贩卖毒品案和洗钱案移送筠连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2024年4月29日,筠连县人民法院对江某作出有罪判决,判决江某贩卖毒品罪和洗钱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
法律依据:根据2021年3月1日颁发实施的《刑法修正案(十一)》最新规定,行为人实施毒品犯罪后,为掩饰、隐藏自己的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来源和性质,实施转移资金等行为的,单独构成洗钱罪,与上游犯罪数罪并罚,故江某涉嫌贩卖毒品罪、洗钱罪(自洗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