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人民日报客户端
10月11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通报2023年以来上海全市检察机关全链条打击网络犯罪、持续开展网络综合治理、推动互联网法治建设情况,并发布相关案例。
在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黄浦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案件中,一犯罪团伙招募大量人员,使用个人银行账户收取电信诈骗被害人的资金,再通过购买黄金等方式洗钱,兑换成虚拟币后转移出境,谋求不法利益,涉案金额高达3100余万元人民币。
检方通报的该案案情显示,被告人习某、寇某等多人为非法牟利,在明知可能被用于信息网络犯罪的情况下,将各自名下个人银行卡、账户交易密码及绑定账户的手机等非法提供给被告人王某、莫某等人。经查,上述银行账户后被电信诈骗团伙用于收取大量电诈被害人被骗资金。
其间,为转移上述涉案资金,王某、莫某等人招募并组织多人持银行卡至金店内,刷卡购买大量黄金饰品;嗣后再安排其他被告人转移黄金,将黄金低价售卖,并将得款兑换成虚拟币后转移出境。经查,王某、莫某等人先后收取、转移电诈赃款共计人民币3100余万元。
2023年4月至2024年5月,黄浦检察院对线下参与转移赃款的被告人王某等45人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提供银行卡的被告人习某等45人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2023年4月至2024年6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分别判处王某等45人四年九个月至一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相应罚金;以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分别判处习某等45人拘役五个月至有期徒刑十个月不等,并处相应罚金。现判决已生效。
检察官提示,买入黄金等高价值实物,进而销赃变现转移资金,已成为当前电诈团伙洗钱的惯用套路。广大黄金饰品经营者应主动提升异常交易识别能力,发现违法犯罪线索应立刻报警,及时阻断不法资金藏匿、转移的渠道。同时,对于犯罪分子发布的各类寻觅洗钱“工具人”的兼职信息,社会公众亦应提高警惕、坚决抵制,切莫为了蝇头小利沦为犯罪的帮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