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甘肃公安
所谓电诈“工具人”是一种比喻,是对帮助电诈团伙实施违法犯罪行为相关人员的统称。在电诈犯罪链条中,诈骗分子往往需要大肆收购、获取手机卡、银行卡和个人信息,并发展“跑分”洗钱、推广引流等网络黑灰产,利用多种手段利诱蒙骗群众成为电诈“工具人”。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工具人”具有犯罪的故意、过失,则构成帮信罪、诈骗罪共犯。
斥巨资买黄金 男子为电诈团伙洗钱被抓获
近日,兰州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买金洗钱”的案件。这起案件中,犯罪嫌疑人并没有直接实施电诈,而是成了境外电诈分子的帮凶,被警方抓获。
4月15日上午,在兰州的一家金店里,出现了一位特殊的“顾客”。他佩戴着口罩,一进门就坐在了店里的沙发上。在和店员短暂交流后,他走到柜台前开始挑选黄金。但接下来,这名顾客的行为却让金店所有人都感到意外。
金店负责人 韩女士:他不看款式,不要求克重,反正就是你给我拿出来的黄金的件数对我的钱数是一样的就行。当时装黄金的时候他也不要求密封袋,什么袋子都不要求,反正你只要是塑料袋也行,你给我这样装就行,他全程没有要求。再加上我们因为干这个销售行业时间长了,自己也有点心慌。没有买几十万的黄金直接不看款式,你不看款式觉得还能说得过去,最起码你不要求包装袋,直接就是一大袋,感觉就像垃圾一样的装在塑料袋里提走就行了。
尽管对这名顾客的行为感到疑惑,但金店负责人还是按照他的要求,先后分3笔完成了52万多元的交易。然而,在核对刷卡底单时,金店负责人又有了意外的发现。
金店负责人 韩女士:我说那你把你的身份证和你要刷的这个卡的对应的信息给我一下。当他给了我信息的时候,我感觉他的卡是不对的,不是我们兰州本地的,是外地的。我说你今年多大,他说是2004年出生的。我说,妈呀,你2004年出生的,给我给的身份证这个差异太大了吧,我说那这个卡不行,必须得要你刷卡的卡主本人的。他又给我发过来一个,又是另外一个人,那会我就已经怀疑了。
当看到这名顾客接二连三的异常举动后,金店负责人悄悄报了警。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了金店里,并对这名嫌疑人进行了初步盘查。嫌疑人称自己是按照公司领导要求来购买黄金的,但当民警问到他的公司名称、法人代表姓名和具体地址时,他却含含糊糊说不清楚。
民警将其带回派出所后,嫌疑人终于承认,他是帮助电诈团伙洗钱的成员之一,这一次是专程从广西飞到甘肃兰州,意图通过购买黄金的方式洗白电诈赃款。
兰州市公安局七里河分局建兰路派出所民警 马尚明:嫌疑人跟上线沟通以后,上线给了他4000元的好处费。他就乘坐飞机,9点多到了事发地金店的门口,跟一个男子对接,该男子给了他一部手机和两张银行卡,然后他再根据“飞机”(境外聊天软件)里面上线的指示,在这个金店里面,按照上线的指示,分3笔刷了52.6万元的现金,购买了800余克的黄金。他准备将黄金装袋背上之后,送到上线,上线再给他相应的报酬。
根据嫌疑人交代的情况,兰州警方又通过银行卡和手机等信息锁定了一个专门为电诈分子洗钱的团伙。目前,后续打击破案、退赃等工作正在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