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焦作中院
购买商业保险本是保护自身财产、健康的一种方式,可是有些人却动起了歪脑筋,通过虚构事实骗取保费。这种行为不仅违反道德,更触犯法律。近日,山阳区人民法院就审结了这样一起案件。自导自演骗保、洗钱的李某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基本案情
被告人李某,原为某医院的医生。自2016年起,李某先后在4家保险公司投保了重大疾病险。2022年5月,李某在体检中发现自己患有肠息肉。出于保险诈骗的动机,李某利用已故邻居申某患直肠癌住院期间的病理检查报告单和CT报告,通过修改其个人信息,伪造了自己的病理检查报告,并将这些资料提交给某平台进行病理会诊检查,成功获取了伪造的检查报告单。
为了让理赔过程更加顺利,李某在医院住院3天,并将住院记录、伪造的病理会诊检查报告单等资料提交给4家保险公司进行理赔申请。其中两家保险公司共计理赔61万元。
李某在收到保险理赔款后,为了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及其产生收益的来源和性质,采取了一系列的资金转移和掩饰行为,意图模糊资金来源,使得非法所得难以直接追溯。并通过购买理财产品等方式,试图使非法所得合法化。
其他两家保险公司在收到李某的理赔申请后,调查发现理赔文件存在造假,随即报警,并中止了理赔流程。
法院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李某故意编造未曾发生的保险事故,骗取保险金,数额巨大。李某在骗取保险金后,将保险诈骗犯罪所得转移至其他账户内进行资金混合、利用混合的资金购买金融理财产品、跨境转移财产,对犯罪所得的来源、性质进行掩饰、隐瞒。案发后,李某主动投案,如实供述了犯罪事实,并全额退还了保险理赔款61万元,自愿认罪认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判决被告人李某犯保险诈骗罪,判处其有期徒刑2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犯洗钱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万元;数罪并罚,合并执行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处罚金6万元。
法官提醒
被告人李某利用虚假医疗报告骗取保险金,并通过复杂的资金转移和掩饰行为企图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严重违反了法律和社会道德准则,保险诈骗不仅损害了保险公司的合法权益,也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在这里提醒广大市民,应当增强法律意识,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此外,也提醒金融机构和保险公司应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防控,建立健全反欺诈机制,有效识别和防范各类欺诈行为。对于公众而言,应当妥善保管个人医疗信息,避免被不法分子利用。一旦发现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共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和金融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