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专家名录
唐朱昌
唐朱昌
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首任主任,复旦大学俄...
严立新
严立新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陆家嘴金...
陈浩然
陈浩然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际刑法研究中心主任。...
何 萍
何 萍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荷...
李小杰
李小杰
安永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总监,曾任蚂蚁金服反洗钱总监,复旦大学...
周锦贤
周锦贤
周锦贤先生,香港人,广州暨南大学法律学士,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
童文俊
童文俊
高级经济师,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供职于中...
汤 俊
汤 俊
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安全学院教授。长期专注于反洗钱/反恐...
李 刚
李 刚
生辰:1977.7.26 籍贯:辽宁抚顺 民族:汉 党派:九三学社 职称:教授 研究...
祝亚雄
祝亚雄
祝亚雄,1974年生,浙江衢州人。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
顾卿华
顾卿华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现任安永管理咨询服务合伙...
张平
张平
工作履历:曾在国家审计署从事审计工作,是国家第一批政府审计师;曾在...
转发
上传时间: 2010-04-02      浏览次数:4656次
金融反恐:揭秘恐怖组织资金运作链
关键字:金融 反恐

2010年04月02日 07:53  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4月1日,俄罗斯总统梅德韦杰夫呼吁采取更为“强硬、严厉”的反恐措施,打击俄境内的恐怖主义势力。

 

    俄罗斯近日接二连三地发生恐怖袭击事件,已经导致超过50人死亡,百余人受伤。人们将之称为“俄罗斯911”。

 

    2001年9月11日,“基地”组织以骇人听闻的毁灭方式,同时袭击了纽约和华盛顿,从此彻底改变了美国和全球对恐怖主义威胁的认识。

 

    美国的反恐手段随后也发生了重大变化。时任美国总统的乔治·布什在911事件后专门发表了“切断恐怖主义财源”的演讲,金融反恐随后成为整个反恐战争的核心战役。

 

    在其后的9年里,以美国为首的发达国家纷纷在国内建立起一套完善的金融反恐立法,并在国际上与联合国等国际组织联合,形成了国际金融反恐阵营。

 

    武汉大学国际安全研究所所长莫洪宪教授介绍说,金融反恐就是沿着恐怖主义组织资金的来源和去向,发现和跟踪恐怖主义组织行踪,掐断恐怖组织的资金链的反恐活动。她认为,斩断恐怖组织的融资途径,加强国际金融反恐合作是打击恐怖组织的一个有力武器。

 

    复旦大学美国研究中心副教授张家栋4月1日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西方国家信息网络严密,异常的金钱流动状况可以被政府很快监控到,而中国这方面的数据相对比较缺乏。

 

    恐怖分子的资金运作

 

    大规模恐怖活动需要雄厚的资金来源,比如,研制购买武器、训练恐怖分子,都需要经费。

 

    恐怖组织的经费一般分为两部分,一是用于实施恐怖袭击的相关费用,包括恐怖分子的日常开支、筹备袭击以及实施袭击的经费,另外一部分是关于自身建设的成本。

 

    相对来说,“恐怖袭击成本”要比自身建设支出小得多。根据JCB Consulting的分析师Jean-Charles Brisard统计,2001年,给美国政府造成6620亿美元损失的“911”恐怖袭击只花费了50万美元。

 

    2004年8月份,联合国发表一份报告,称911恐怖袭击后,恐怖分子在制造任何一次大的恐怖袭击时,成本都没有超过5万美元。这些恐怖袭击包括巴厘岛爆炸案、马德里爆炸案及伊斯坦布尔大爆炸等。

 

    美联社报道,2005年7月7日在英国首都伦敦发生的地铁爆炸案,造成了52人死亡,但恐怖分子的袭击成本却十分低廉,仅仅不到两千美元。

 

    大量的资金被用来招募和训练恐怖分子,巴基斯坦的恐怖组织提出3000美元的补偿来诱惑自杀式袭击者,为其扩充人力。巨额的军火开支以及交付给地方政府的保护费同样是一笔不菲的开支。

 

    在恐怖分子背后,交织着一张复杂的利益网络,充足的融资渠道使大量的资金能够源源不断地涌入恐怖组织的腰包。最为人所诟病的是一些包括毒品、绑架、勒索以及其他有利可图的犯罪行为。联合国估计,塔利班每年从阿富汗毒品交易中收入超过3亿美元。

 

    在非法获利之外,包裹在合法外衣下的正常融资手段也为恐怖组织提供了大量的资助。接受捐赠无疑是最直接最便捷的融资手段,除了带有浓厚宗教色彩的个人捐赠,还有一种更为隐秘的方式,即设立单独的慈善机构,以公益的名义筹得善款,然后再悄然转移,最终流入组织内部网络。

 

    合法的商业活动也为恐怖组织带来了丰厚的收益,利润来源当然不仅仅是收益这么简单,公司的外壳成为其非法集资、洗钱最好的避风港。

 

    莫洪宪说,从当前恐怖组织融资的渠道来看,主要为利用金融机构进行洗钱,即通过被恐怖组织控制或者愿意为恐怖组织服务的合法的公司、组织,借用贸易结算的名义,在金融机构内部转移资金。

 

    她认为,当前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呈现经费外部来源团体化、经费内部收入融合化以及洗钱渠道多元化等特点。

 

    从查处的案件分析,莫洪宪说,一些不以赢利为目的的组织充当了为恐怖活动募集资金的工具。

 

    另外,在一些国家,无形划拨资金和转让证券的机制正在取代常规方式。由于这种机制的不透明性,使恐怖分子有机可乘,股票交易所、货币兑换所、保险公司、电汇系统等都可能被当成洗钱的渠道。

 

    “地下银行”的兴盛为黑钱的流通提供了丰润的土壤。这种金融体系没有纸质的交易凭证,而且成本低廉,恐怖组织可以毫无痕迹地转移大量的资金,只需要一个电话便可以进行转账。

 

    这在银行业不发达的国家大行其道,尤其是在发达国家政府要求其金融机构建立严格的客户身份认证程序和记录保存系统之后。据美联社报道,这种非正式的资金转移体系是恐怖组织的重要资金来源,每年通过这一系统流出巴基斯坦的资金超过50亿美元,其中大部分是政府官员和商人的灰色收入。

 

    美国政府问责局的一份报告指出,“基地”和“哈马斯”等恐怖组织通过慈善机构、幌子公司和资金雄厚的捐助人及各种犯罪活动筹集资金。他们利用银行、非正规汇款网络、电汇、货币兑换和专人携带等形式跨国转移资金或贵重物品。

 

    该报告还具体描述了黎巴嫩真主党的一项融资操作:从1996年到2000年,一伙与真主党有关系的人用大笔现金从北卡罗莱纳州购买了大约800万美元的香烟,该州的香烟税仅为每包5美分。然后,这些人把这批香烟运到密歇根州出售,该州的香烟税为每包75美分。因此,他们通过避开密歇根州的高税率赚取了两个州之间的差价。据估计,他们赚取的利润为150万美元。其中一部分以现金和物资形式送到黎巴嫩真主党手中。

 

    全球金融反恐机制

 

    911事件前,全球最权威的金融反恐立法是联合国《国际金融反恐公约》,其核心就是要求132个签字国均要将各种直接或间接的资助恐怖活动的行为定为犯罪。

 

    该公约还要求各国立法对自己的金融体系进行适当的监控,内容包括:客户识别、禁止匿名账户、强制性可疑交易报告以及合理的记录保存;同时,要求各国在恐怖资金的定位、冻结上对他国提供最大的援助。公约还要求在恐怖主义融资的范畴内排除银行保密规定的适用。

 

    2001年9月28日,联合国安理会通过第1373号决议,该决议对所有成员国提出了四项要求:对故意或明知为恐怖组织提供、收集资金的行为予以定罪;冻结恐怖分子的财产以及实际为恐怖组织所控制的机构的财产;禁止对恐怖组织提供金融资源以及任何形式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要积极和刑事侦查部门合作,协助收集证据。

 

    4个月之后,联合国安理会又通过另一项决议,禁止各成员国对基地组织、塔利班给与经济、军事、政治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援助。

 

    除联合国外,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等国际性机构也承担起国际范围内金融反恐的责任。

 

    美国是金融反恐力度最大的国家,参与打击恐怖主义融资的主要美国政府机构就包括中央情报局、国土安全部、司法部、国家安全事务委员会、国务院和财政部。

 

    曾任美国国务院反恐协调办公室反恐金融项目主任的塞莉纳·雷鲁约说,9·11袭击事件之后,美国政府分别从五条战线上发动了一场全球反恐战争,这五条战线是:军事、情报、执法、金融以及外交。

 

    为破获、铲除和遏制恐怖主义融资网络,美国制定了反恐金融战略,雷鲁约说,美国的金融反恐战略有三大支柱。

 

    首先是开展执法和情报行动,将为恐怖主义融资者绳之以法。其次,采用点名、羞辱等公开定性措施,并冻结恐怖主义组织及其支持者的资产。第三,设立能力建设项目,以加强盟国积极主动地打击恐怖主义融资活动的机制。

 

    美国政府认为,找到并切断恐怖组织的资金来源,不仅可以使恐怖分子无力发动袭击,而且可以使他们不能继续维持全球联络,不能在世界各地建立招募与培训新成员的基础设施,更不能购买或发展致命武器。

 

    美国财政部就曾宣称,目前在瓦解恐怖组织金融基础方面已经取得了重要成就,“基地及与之同恶相济的恐怖主义组织筹集和转移资金已变得更加困难”。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上海合作组织塔什干峰会上也曾指出:“恐怖融资是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保障其生存、发展、壮大和从事恐怖主义活动的资金基础和关键来源。反恐要取得成功,必须遏制和消除恐怖融资行为。”

 

    莫洪宪介绍,中国在金融反恐方面采取了一系列强有力的措施,如成立专门的金融反恐机构,加强对金融反恐领导、加强国际金融反恐合作、加大反洗钱力度,切断恐怖融资的途径等进行金融领域的反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