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岳阳日报全媒体
近日,至此,汨罗市人民检察院斩断了一个通过买卖香烟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团伙提供“洗钱”服务的犯罪链条,提醒广大市民注意洗钱的隐秘勾当“跑烟”这种电信网络诈骗新骗局。
“去年10月的一天,店里来了两名操着外地口音的陌生男子,说公司组织团建活动需要购买30条和天下香烟,询问他能供货不。”据汨罗某购物商店许老板回忆,两人告知许老板准备好香烟后第二天来取。等他们走后,许老板便开始收集货源,隔天两男子再次来到购物商店,将烟钱打到他银行卡上,取走了香烟,整个买卖过程做得很痛快,没有多余的讨价还价。
可让许老板没想到的是,就在这笔“大买卖”做完没多久,他的银行账户就被冻结了。疑惑之下,他求助警方询问自己账户被冻结的原因。许老板得到的答复是他名下的银行账户涉诈,原因是一个多月前的一笔3万元的货款是从涉诈银行卡上转来的。许老板回想起上个月的那笔“大买卖”。
原来,赵某、徐某、杨某在网上投资理财被骗后报警,随后牵出一个新型电诈“洗钱”链条,许老板是受害者之一。案情显示,被告人江某某、方某某受上线犯罪嫌疑人熊某(在逃)的指使,以1000元每天的报酬,为其从事“跑烟”活动。熊某通过聊天软件告知被告人江某某接收非法资金的时间和金额,并为被告人提供无牌车辆,然后被告人以购买大量高档香烟为由,要求店老板提供银行卡收钱,再将银行卡号发给熊某等店老板收到钱之后,被告人取走香烟,并马上寻找另外的烟酒店低价处理变现,再将赃款通过微信转给上线。2023年10月至11月期间,两名被告人辗转多地“跑烟”,变现63笔共计人民币1083075元,被告人江某某、方某分别从中非法牟利7000元、705元。
汨罗市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定,被告人江某某、方某系共同犯罪,江某某系主犯,按其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被告人方某系从犯,遂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对两名被告人依法提起公诉。近日,被告人江某某、方某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一年,并处罚金,熊某(在逃)。
检察官提醒,电信诈骗手段层出不穷,一些不法分子利用烟酒店等实体店进行支付,企图将非法所得资金“洗白”。广大店主应合法经营,不要违规调货,对一次性大量购买高档香烟的陌生人提高警惕,防止自身损失和为上游诈骗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发现异常交易或账户冻结应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如发现洗钱活动或可疑线索应及时向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