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2月24日 16:01:26 来源:《瞭望》新闻周刊
缺失监管的中国足球产业,在市场化过程中形成的“无法无天”式运行,最容易被类似“洗钱”这样的犯罪活动裹挟
近一段时期,我国足坛掀起了反赌反贪风暴,诸多球员、俱乐部管理人员、球队老板甚至某些足协官员都牵涉其中。从已被披露的相关案情来看,我国足球产业中赌球、行贿受贿、操纵比赛等违法犯罪活动及相伴生的洗钱行为已经比较严重,对中国足球产业发展、中国足球的国际形象乃至整个社会和谐稳定都已产生了较为负面的影响。
足球是目前世界上最具影响和最受欢迎的体育项目,据国际足联(FIFA)的数据,目前全世界有3800万注册球员和500万裁判员和行政人员,301000多万家俱乐部,2006年的世界杯决赛吸引了10亿以上的观众,约占全世界人口的15%。
正因为足球运动如此受欢迎,与足球相关的商业化活动也成为一个发展迅速、规模庞大的产业,这一产业所存在的一些特点引起了犯罪分子的兴趣。有证据表明足球产业已经成为洗钱犯罪和诸如毒品走私、贪污和逃税等其他犯罪活动的重要媒介。总部设在法国巴黎的政府间国际机构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曾发布报告指出,足球运动的全球化和足球俱乐部资金来源的隐蔽性,使得这项运动成为洗钱和逃税的“完美工具”。
而中国职业足球因其缺乏严格的监管机制,更容易受到“洗钱”犯罪活动的冲击。
易遭“洗钱”利用的弱点
足球产业确实存在一些易被洗钱活动利用的弱点,这可从产业结构、财务状况和文化因素等方面进行分析。
从产业结构方面分析,足球产业的进入门槛很低,易被犯罪分子渗透。
再有,利益相关者的情况复杂。足球产业的利益相关者包括管理层、经纪人、裁判、赞助商、球员所属的公司,等等,这些利益相关者的关系网错综复杂且相互依赖,这就为一些欺诈活动特别是涉及国外的犯罪活动提供了便利。
足球的职业化和商业化直到20年前才开始真正发展,但即便是今天,一些低级别联赛俱乐部的管理仍然是义务性的和缺乏经验的。由于缺乏专业性的管理人员和经验,往往难以甄别可疑资金和可疑交易。足球俱乐部的产权所有人可能为私人有限公司或基金会,产权结构较为复杂,因此产权的收购和转让易于私下进行。
从财务方面分析,其一,相关交易金额数量可观且存在大量现金交易。转会交易金额巨大,其款项经常通过避税天堂或经过多个国家辗转来完成支付;俱乐部门票收入的很大一部分是现金形式,这两点都是洗钱分子的“最爱”。
其二,交易金额非理性,交易结果难以预测。此点在对一些年轻天才球员的交易中尤其突出。一些国家存在“球员互惠交易”的传统,即两家交换球员的俱乐部给交易标上高价,以此来使本俱乐部的资产负债表的资产项目体现出“增值”,其实质是会计账目的作假。
其三,俱乐部普遍极度渴求资金。足球是一个典型的“赢者通吃”的产业,有时输掉一场比赛可能就会面临巨额经济损失,包括赞助费和电视转播费的减少甚至联赛降级。处于这个残酷竞争环境的足球俱乐部,普遍面临巨大的资金压力。近两年的全球金融危机可能进一步恶化俱乐部的资产状况。在此情况下,一些急需资金的俱乐部面对新出现的投资者已难以顾及资金来源是否合法的问题。
从文化因素方面分析,一些球员尤其是一些来自欠发达地区的年轻球员由于文化素质不高容易被犯罪分子所利用。
而赞助商之所以提供赞助是因为足球运动良好健康的社会形象,如果有俱乐部涉入洗钱传闻的话,赞助费和球迷的流失很可能接踵而至,因此足球俱乐部的管理层自然不太可能去检举洗钱和其他犯罪行为。
传统的足球俱乐部往往对当地社区和居民具有特殊意义,对足球俱乐部的投资能够给犯罪分子提供一种特权身份和地位。通过投资这些足球俱乐部,犯罪分子还能介入相关的商业活动,例如博彩、房地产、当地政府的基建项目等。
中国的“赌球”
我国的职业足球联赛从1994年开始,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已经初具规模。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暴露出来的问题不少:包括俱乐部财务不透明;转会机制没有完全市场化;假球、黑哨、行贿传闻不绝于耳;网络赌球泛滥。我国足球产业存在的这些问题都易被利用来进行洗钱和其他非法活动。
在西方国家,与足球产业相关的洗钱案件往往与黑社会或贩毒集团相关,我国的情况则有所不同,与足球产业相关的洗钱活动经常与赌球尤其是网络赌球相关。在我国,赌球往往与球员“放水”、裁判黑哨及非法利益的输送联系在一起,即通过操纵足球比赛结果来获取赌球的非法收益,同时又通过赌博团伙的网络转账操作完成洗钱。
目前看来,网络赌球这一犯罪活动在我国呈现出不断蔓延的势头,而且聚敛的赌资巨大,金额几十亿甚至上百亿的案例时有发生。例如,2006年广州网络赌球案的涉案金额超过40亿元,2009年上海“太阳城”网络赌球案的涉案金额超过60亿元,2009年湖北咸宁网络赌球案的涉案金额竟高达500亿元。网络赌球的站点大都设在境外,除境内庄家或代理人能获取小部分利润外,大量资金流失到境外,严重扰乱了国家经济秩序。网络赌球危害甚烈、极为猖獗,应给予高度关注。
堵源治本的启示
要有效打击网络赌球和其他利用足球产业洗钱的非法活动,我国监管部门可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建立足球产业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目前在银行、证券、保险等金融行业已经施行的大额交易和可疑交易报告制度运行良好,正在逐步推进到特定非金融行业。今后应考虑适时制定、推行足球产业的可疑交易报告制度。例如以各个足球俱乐部为可疑交易报告的报送主体,重点关注比赛中球员或裁判员出现非正常重大失误且直接导致比赛结果与网络赌球开盘的盘口极为吻合等可疑情况。
加强国际协作。网络赌球的网站服务器大都设在境外,其网络域名也大都在境外注册,同时庄家账户的开户行往往也是境外的银行。这就造成我国执法机关打击网络赌球往往只能伤及党羽而不能断其根本,打击过后境外庄家可以轻易重整旗鼓继续敛财。因此,必须加强与境外执法机关的司法互助和与境外金融情报机构的信息交流,唯此才能掌握网络赌球庄家的个人真实资料和账户信息,才能将网络赌球犯罪集团一网打尽。
此外,还应加强反洗钱工作的社会宣传,增强广大群众和足球行业管理人员对利用足球产业洗钱的防范意识。同时,提高俱乐部的财务透明度,加强足球产业的公司治理,建立有效的行业规范和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