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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2-02-10 浏览次数:726次
把银行账户借别人存贪污款
关键字:金融诈骗
2012年02月10日 08:40 来源:城市商报
本报讯 把自己的银行账户借给他人使用,别人的存款却是贪污来的赃款,这一方便之举,却把自己送上了被告人席。日前,太仓法院以洗钱罪判处吴某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并处罚金10万元。这是苏州近十年来极为罕见的一个案例。
被告人吴某和周某平时关系非常铁。2011年的六七月份,周某打电话说,想借用一下吴某在上海开设的银行账户,存放自己贪污得来的一百八十余万元赃款。吴某考虑到自己和周某的关系,一口答应下来。
无知的吴某自以为,这钱和自己又没有关系,贪污的是周某,自己应该不犯法。想到这些,吴某毫不犹豫地将自己的账户借给周某存了钱。想不到的是,没过多久,周某“出事”了,当公安民警将目瞪口呆的吴某带走的时候,吴某还不知道自己已经触犯了刑罚,就这样,稀里糊涂的吴某走上了犯罪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