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浙江6月29日讯(通讯员 鹿检)在酒店房间安装盗号软件,盗取客人网络游戏账号里的虚拟财产,并经人介绍以低价卖给一名“银子商”,最终获利44万元。近日,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检察院以涉嫌盗窃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梁孝会,此外,介绍人刘军和“银子商”章仁也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批捕。据悉,这是温州至今为止涉案金额最大的一起网络虚拟财产盗窃案。
现年的29岁的梁孝会系浙江省平阳县人。2009年1月,他在网上看到了一种能够实现远程控制的盗号软件,平时爱好玩网络游戏的他马上想到如果在他人的电脑上安装这款软件,便能在自己的电脑上盗取他人的游戏账户,于是他把目光瞄向了高档酒店房间里的电脑。
梁孝会先从网上购买了这款软件,然后雇了精通电脑的郑某(已刑拘)帮忙安装软件。随后,他在市区一家高档酒店连续开了好几个房间,让郑某在这些房间的电脑里安装了盗号软件。这样,梁孝会就能通过自己的电脑远程控制这些电脑,进行守株待兔。
2009年2月16日上午,入住酒店的客人王某在房间电脑上登录了自己在“通吃网络游戏”里的账户。而这台电脑恰是被梁孝会动过手脚的,通过盗号软件,王某的账号和密码很快便被梁孝会获取。梁孝会进入王某的游戏账户后,不禁欣喜若狂,原来里面竟有199亿的“扎啤”(一种网络银子),按市场价估算价值人民币100多万。
梁孝会没想到自己运气这么好,一次就捞了条“大鱼”,急于变现的他马上联系了认识的网吧管理员刘军,让其帮忙寻找买家,并承诺会给刘军好处。刘军很快便联系到了“银子商”章仁,并介绍给梁孝会。章仁明知梁孝会的网络银子是盗窃所得,但仍答应与其进行交易。最后,双方经讨价还价,梁孝会以58万元的价格将199亿的“扎啤”悉数卖给章仁。其中梁孝会自己获利44万元,刘军获得好处费14万元。
初试便得手的梁孝会还以为就此找到了一条财路,交易结束后,还对章仁说“以后要多多合作”,殊不知自己的行为早已触犯了法律,没过多久,自己这伙人便悉数落了网。
检察官指出,虚拟财产虽然存在于网络空间,但在现实中游戏玩家需要付出精力、财力才能获得并对其占有、支配和处分。同时现实生活中虚拟财产存在换算机制,网络上对虚拟财产存在定价,可以与真实财产自由交易,因此就其本质来说符合我国刑法所保护的“公私财物”,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属于刑法所保护的财产范畴。玩家对于虚拟财产的所有是通过账户加密码的方式实现的,因此,梁孝会通过盗取他人账户和密码实现破解,进而盗走虚拟财产的行为实际上就是对他人所有权的侵害,是一种秘密窃取他人财物的行为,其行为应认定为盗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