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6月22日至26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届全会第三次会议暨工作组会议在法国里昂召开。来自FATF34个成员、准成员及观察员的代表共300余人参加了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外交部人员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全会审议通过了“执行特别建议三(涉恐资产罚没和冻结)最佳实践”、货币服务业执行风险为本方法的指引、利用足球产业洗钱的类型报告、国际合作审查程序、反洗钱及反恐融资政策成本有效性分析标准等政策文件。会议还讨论了FATF应对金融危机的措施,拟起草有关报告并向9月份将召开的G20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提交。全会讨论通过了奥地利和韩国的互评估报告,并同意接纳欧洲刑事司法组织为FATF观察员。FATF的其他各项工作也取得了积极进展。
洗钱和恐怖融资工作组(WGTM)听取了巴塞尔委员会介绍其近期出台的《跨境电汇信息指引》有关内容,并将进一步研究指引对执行特别建议七(电汇)的影响;WGTM还就“执行特别建议九(现金及无记名可转让金融工具的跨境申报和披露)最佳实践”的基本框架进行了讨论。
评估和执行工作组(WGEI)讨论了第四轮互评估工作进程,决定将需要讨论的13个问题分为两组,分别成立两个专家组展开讨论,并在2011年达成结论;WGEI还讨论了保险业执行风险为本方法的指引。
国际合作审查工作组(ICRG)决定成立四个地区性小组,按区域对39个国家和地区进行初步审查;ICRG还讨论了伊朗、乌兹别克斯坦、土库曼斯坦、巴基斯坦、圣多美和普林西比等五个目前被审查国家和地区自上次全会以来的进展情况,并决定发表声明(详见:http://www.fatf-gafi.org/document/15/0,3343,en_32250379_32236836_43193871_1_1_1_1,00.html),要求各国提示金融机构注意有关风险,同时敦促上述国家和地区继续采取积极措施。
洗钱及恐怖融资类型研究工作组(WGTY)听取了证券业洗钱研究、全球威胁评估和战略监控研究等几个研究项目的进展情况,并就下一年度的类型研究项目进行了讨论。(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