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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2-03 浏览次数:1950次
浙江丽水"小姑娘案"非法集资逾7亿 案卷达130余宗
关键字:非法集资
2010年02月03日 20:41 来源:浙江在线
10月29日上午9时,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孙公幸作客浙江在线。孙公幸围绕“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保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这一主题,与网民在线互动交流。
孙公幸向网民披露了东阳吴英、丽水杜益敏等非法集资大要案的审判经过。
孙公幸说,最近,最高院公布6个典型案例,2个死刑案例。其中有杭州斯茶仙集资诈骗案,其向300人非法集资款1.67亿,造成1.42亿元无法偿还;还有丽水杜益敏集资诈骗案,非法集资7亿多,涉及集资户250余人,1.2亿元无法偿还。
孙公幸还透露了他们各自采用的手段。斯茶仙主要用出资、赞助等方法获取荣誉及虚职头衔,如“06年全球华人富豪第168位”等,在媒体上广为宣传,定期开投资加盟会,以高利为诱饵,欺骗公众投资加盟,款项用于还债及挥霍。
杜益敏,很多当地人称其为“小姑娘”,主要以投资工厂、矿山、房地产为由,高利诱饵,拆东补西归还本金和利息,款项用于购买房产、汽车、挥霍。该案审理工作量特别大,呈现出案卷多(130多宗),证据多,被害人多的“三多”状况。
“刑法规定,集资诈骗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的,可处无期或死刑。”孙公幸说,对于诈骗数额、造成损失特别巨大,涉众型经济犯罪,严重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引发群体性事件,严重影响当地社会稳定,要坚决依法严惩。
最终,最高院复核认为,一审、二审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所以分别核准死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