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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1-03-06 浏览次数:1157次
检察机关保持严打高压态势推行刑事和解制度
关键字:商业贿赂
www.tj.xinhuanet.com 2011年03月05日 16:10:15
新华网天津频道3月5日电 从3月3日召开的天津市检察系统侦查监督工作会议上了解到,2011年,天津市检察机关将坚持“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贯彻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全面加强侦查监督执法办案工作,积极推进机制创新和司法改革,努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提出,2011年,要强化检察机关审查逮捕工作,保持严打高压态势,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涉农犯罪,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严厉打击就业、医疗、住房保障、征地拆迁等民生领域的职务犯罪,保障群众合法权益。突出打击走私、偷税骗税、操纵股市、商业贿赂、侵犯知识产权、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以及工程建设领域、国土资源领域等严重经济犯罪,保障良好的经济发展环境。
同时,天津各级检察机关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立案监督和侦查活动监督,加大对不该立案而立案的监督力度,重点监督纠正违法动用刑事手段插手民事经济纠纷等突出问题。针对明显构成犯罪特别是重罪案件或者明显不涉嫌犯罪的案件开展立案监督;对严重违法案件开展侦查活动监督。
会议要求,天津各级检察机关要把贯彻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与推动三项重点工作相结合,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着力建立健全刑事和解机制,主动延伸检察职能,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在审查逮捕阶段,对于具备刑事和解条件的,办案人员要根据规定,尽最大的可能促成双方和解,达成刑事和解协议,使社会矛盾提早化解。
目前,天津市检察院已制发了办理审查逮捕案件刑事和解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