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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5-22 浏览次数:1822次
苍梧:依法严惩商业贿赂
关键字:商业贿赂
2010年05月22日 10:44:45 来源:苍梧县工商局
近日,广西苍梧县工商局执法人员开展例行市场巡查工作中,当检查到县城某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有限公司时,细心的执法人员在该公司有关帐册、单据、文件中发现有以“支付学员宣传推介费、推介人的奖励支出”记录,存在涉嫌以向推介学员到其公司培训的推介人支付现金手段获得学员的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利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
苍梧县工商局随即对该公司有关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对13名推介人分别进行了询问,并派出精通财务会计和相关法律法规的执法人员,对该公司的帐本进一步深入地核查,证实初查发现支付推介人现金数额属实。经统计,该公司共向介绍了208名学员到该公司培训的48名推介人支部现金12160元,当事人因上述违法行为获取的利润无法计算。
经查,该公司的行为已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和《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第二条之规定,以不正当竞争手段获利,构成了商业贿赂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苍梧县工商局对该公司作出了立即停止违法行为,并处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2万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