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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6-10      浏览次数:2017次
制毒贩毒洗钱对银行业的启示
关键字:洗钱

2010年06月09日 19:21:31  来源:当代金融家

 

    2007年6月26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刘招华等人毒品犯罪案进行公开宣判:刘招华因犯制造、贩卖、运输毒品罪被判处死刑,同案人郭某因犯制造、运输毒品罪被判死缓,帮助刘招华逃匿、转移赃款的李某等人因犯窝藏、转移赃物罪也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

 

    一、案情回顾

 

    刘招华,男,1965年3月3日出生,福建省福安市人。

 

    法院经审理后查明:1995年,刘招华在福安赛岐镇苏洋村和溪里交界处开了一个公司,开始试制冰毒。1998年,刘招华逃到广东结识了另一名“毒王”—广东普宁人陈某。两人商定由陈出钱出力,刘招华专门负责生产。1998年8月份,两人开始在广东省普宁市制造冰毒。当年,他们制造冰毒1吨,刘招华从中获利100多万元。从1998年10月至1999年11月期间,两个“毒王”远赴宁夏银川市,在当地一公司所属的农药厂里共制造冰毒17.06吨,并先后通过飞机和汽车运回广州市和普宁市,直至后来被当地警方查获其中的12.36吨冰毒。其余的冰毒都已被陈某指使手下销售出去,刘招华从中获利3100万元,并以化名存入银行,用于购买房产、厂房等。

 

    从2001年9月至2003年上半年,化名“李森青”的刘招华先后创办了桂林市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和桂林森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并在桂林市的临桂、龙胜两县投资千万元。其中包括租赁临桂县国营凤凰林场,计划总投资达3亿元。

 

    1999年,公安部向全国发布了对刘招华的通缉令,2004年11月24日又加强为悬赏20万元的A级通缉令。5天后,福建省公安厅也为缉捕他而悬赏20万元。2004年底,刘招华潜回福安老家,2005年3月5日被福建警方抓获。

 

    期间,李某在刘招华的指使下,于1999年11月4日和5日将刘招华存在福建省建阳市某银行李某名下银行卡内532万元赃款转移至其家人及亲友名下,以逃避侦查。1999年11月6日,李某还筹集120万元在福建武夷山交给刘招华,协助其外逃。2005年3月5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二、案例分析

 

    (一)刘招华制贩毒和洗钱过程

 

    刘招华在制造、贩卖冰毒过程中,始终伴随着各种形式的洗钱活动。以刘招华制造、贩卖冰毒的时间和地点为线索,其洗钱活动可以分为如下几个阶段。

 

    1.19911995年,刘招华与台湾毒贩以合资名义在老家赛岐设立了两家公司—麦特有限公司和宏发塑胶有限公司。1996年,刘招华在赛岐苏阳村附近投入百万元在赛江边建起了一栋三层楼的别墅,也就是在这栋别墅里,刘招华第一次用合成方法制造了冰毒。1999年案发前,刘招华使用其制造和贩卖冰毒所得的非法资金,又在武夷山花100多万元购买别墅一幢。

 

    2.1999年案发后,刘招华逃到青岛。为隐藏身份,他使用贩毒所得资金在四川路水产码头附近租了一套民房,承包了10个福利彩票销售点,开始经营彩票。

 

    3.刘招华的洗钱活动主要集中在2000年至2003年上半年。2000年,刘招华在桂林市区七星区东江街道的漓江花园买了一套两层半别墅,并以“李森青”的名字落户广西桂林全州县。2001年9月他在桂林高新区创建桂林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注册资本100万元,并担任董事长;同年,桂林森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也宣告成立;2002年2月17日,刘招华与桂林市临桂县政府达成协议,取得该县凤凰林场1600公顷土地的租赁经营权,开始大规模种植红豆杉。据桂林市有关部门统计,2001年起至2002年,“李森青”在龙胜平等乡种植红豆杉上千亩,投入资金300多万元,若包括修路建路,至少投入1000万元。2003年2月17日,森森公司整体租赁临桂县凤凰林场经营种植权70年,一次性资金到位600万元,其中400万元注入林场户头。2003年5月,“李森青”在桂林市临桂县两江镇宣称准备投资8000多万元兴建洋葱素加工项目,其间,“李森青”花了40多万元在两江镇白岩村头狮山下买断一个附有天然密道的石灰岩山洞及洞口前的21亩良田。

 

    (二)刘招华洗钱手法分析

 

    刘招华的洗钱活动与制贩毒活动相互交织,在通过洗钱活动掩盖其非法资金来源的同时,又为下一步的制贩毒活动准备条件。刘招华的洗钱手法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投资设立公司。早在1991年至1995年,刘招华与台湾毒贩以合资名义在老家赛岐设立了两家公司—麦特有限公司和宏发塑胶有限公司,用来掩盖其与台湾毒贩的非法交易。2001年,在他化名落户广西桂林后,又先后使用制贩毒所得资金创建了桂林森森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桂林和森森生物工程有限公司,进一步掩饰非法资金来源。

 

    2.经营彩票。1999年案发后,刘招华逃到青岛,用贩毒所得资金在四川路水产码头附近租了一套民房,承包了10个福利彩票销售点,开始经营彩票。这样既逃避了警方的追捕,又清洗了非法资金。

 

    3.建造或购买别墅。经查,刘招华在福建福安和武夷山分别各有一栋高档别墅,价值上百万元人民币。2000年,刘招华在桂林市区七星区东江街道的漓江花园买了一套两层半别墅。这些别墅,既为非法资金提供了掩饰,又为刘招华提供了犯罪及藏匿的场所。

 

    4.投资大型项目。2002年2月17日,刘招华与桂林市临桂县政府达成协议,取得该县凤凰林场1600公顷土地的租赁经营权,开始大规模种植红豆杉。2003年5月,刘招华还在桂林市临桂县两江镇宣称,准备投资8000多万元兴建洋葱素加工项目。

 

    此外,同案人李某明知刘招华的资金为制贩毒所得,仍在福建省建阳市某银行以本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入赃款;在得知刘招华被通缉后,还将这笔贩毒所得转移至其家人及亲友名下,多次利用银行账户掩饰隐瞒贩毒所得。

 

    三、启示

 

    (一)投资和彩票中的洗钱活动值得关注。本案中,大毒枭刘招华将毒品犯罪所得大量投资,既掩饰犯罪活动,又清洗了犯罪所得,一举两得。从类似案例中不难看出,投资洗钱已经成为犯罪分子青睐的洗钱方式,应予关注。此外,刘招华还利用贩毒所得资金在青岛承包了10个福利彩票销售点,开始经营彩票。这样既逃避了警方的追捕,又清洗了非法资金。2007年河北邯郸农行库款被盗案中,盗窃分子也曾经试图通过购买彩票方式清洗盗窃资金。近年来,国际上逐步重视和开展博彩业反洗钱工作。从上述案件来看,在我国的彩票业开展相应的反洗钱工作也有着一定的必要性。

 

    (二)要警惕犯罪分子“洗白”身份。1999年,公安部向全国发布了对刘招华的通缉令,刘招华真实身份已经曝光。为躲避通缉,刘招华在2000年潜入广西桂林,利用全国人口普查的机会,以“李森青”的名字在广西桂林全州县龙水镇同安村“补登”了本村农业户口,并成功落户和转为非农业户口。不久,其妻及堂弟、表弟等3人也相继落户在此。可见,大毒枭刘招华的虚假身份一路过关,无人察觉。反洗钱的关键是追查黑钱的来源,但如果犯罪分子已经“洗白”身份,就将难以追查其资金来源。因此,无论是警方补登户口或补办身份证件,还是金融机构进行客户身份识别,都要严格审查,以防给犯罪分子提供可乘之机。

 

    (三)各地招商引资要注意防范洗钱风险。本案给盲目招商引资的地区提了一个醒,大毒枭刘招华落户桂林后,利用当地国企改制和大力吸引投资的机会,把自己伪装成为有大笔资金的大投资商,从而得到了当地政府有关部门的特别关照。正是利用当地政府吸引投资和脱贫的迫切心理,刘招华不仅成功地隐藏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同时也将大量非法资金融进了正常产业。这样引来的资金,非但不能促进当地经济发展,还会给当地的投资环境和声誉造成恶劣的影响。

 

    (作者单位为中国人民银行反洗钱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