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8月17日16:57 来源:《云南日报》
今年以来,我省紧密结合实际,不断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在组织领导、案件查办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为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果,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将重点治理6个领域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力求治理工作取得更大突破。
在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中,各地各部门狠抓落实、创新举措,强化组织领导,基本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纪检监察机关牵头协调,行业主管(监管)部门、司法机关、行政执法部门各司其职,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昆明市在工作中狠抓机构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保障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顺利开展。全省工商系统集中力量,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动员社会力量扩大案源,将治理商业贿赂各项措施抓早、抓实、抓好,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我省坚持把查办案件作为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重要任务,拓宽投诉渠道,强化办案措施,严肃查处了一批商业贿赂典型案件。今年以来,全省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241件,涉案金额4728万元。4月1日至8月5日,公安机关查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受贿案件10起,破案10起。通过对一批重大典型案件的通报和查办,有力地震慑了违纪违法分子,遏制了少数地区和部门商业贿赂滋生蔓延的势头,推动了重点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深入开展。
各地各部门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找准商业贿赂易发多发的关键环节和重点部位,集中解决了一系列重点领域的突出问题。检察机关紧紧围绕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重点领域和重点行业,不断加大商业贿赂案件查处力度,并把涉案金额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严重侵害群众利益和破坏市场秩序的大案、要案,作为查办商业贿赂犯罪的主攻方向,组织精干力量,周密部署,集中查处,提高了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震慑力和影响力。
对于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各地各部门坚持查纠并举、边查边改,切实加强对生产经营、采购销售、财务管理等重点环节的监管,逐步形成从源头上防止商业贿赂的体制机制。公安机关通过加强秘密力量建设和部门联系等措施,提高发现、控制、防范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的能力,不断完善协作机制,为有效防范和打击商业贿赂犯罪提供了机制保障。
为巩固上半年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取得的成绩,省治理商业贿赂工作领导小组提出,下一步要对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等6个领域,银行信贷、项目审批、规划调整、招标投标、质量监督等9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进行重点治理。领导小组要求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大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工作力度,有效遏制一些领域商业贿赂案件高发的势头;进一步加快市场诚信体系建设步伐,逐步完善相关信用评估、评级和监督制度;采取分类处理、督促整改等措施,进一步整改重点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治理工作的良好氛围,通过警示教育和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创新教育形式,增强教育效果,完善报道制度,不断提升广大党员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的意识;积极探索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惩治与预防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切实保证治理工作取得长久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