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5月01日 09:00 来源:新华社
本报讯 酒商想把自己的酒摆进酒楼吗?先支付“进场费”再说。代理商想把代理的商品摆进KTV或夜场销售吗?也必须先付“进场费”,否则门都没有。昨日下午,在市工商局召开的厦门市酒类市场竞争行为行政指导座谈会上,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明确表示,这种行业内的“惯例”已构成商业贿赂,一旦被工商部门查实,相关违法企业将被列入信用监管“黑名单”。
酒楼夜场:收进场费被查
“前几年,我们在治理商业贿赂的过程中,就曾发现一些酒楼和娱乐场所向酒类经销商收取数目不等的‘进场费’。”市工商局第一检查支队支队长郭聪颖告诉记者。
自去年5月开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市工商局开展了酒类市场“进场费”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专项整治行动期间,工商人员对一些酒类厂家办事处、酒类经销商和酒类销售终端进行了执法检查,共查获“进场费”2000余万元,涉及众多酒类品牌和200多家酒楼、夜场等酒类销售终端。目前,市工商局已对其中的13家酒类销售终端进行了行政处罚,罚没款130多万元。
郭聪颖告诉记者,进场费其实就是限制竞争的一种表现,是一种不正当竞争行为。上述被立案查处商家的行为已经违反了公平交易的原则,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酒楼娱乐场所等销售终端收取进场费已构成商业贿赂。
供货商:提起进场费就头痛
蔡先生是某品牌酒的业务推销员。一提起进场费,他就头痛。他告诉记者,他所推销的酒主要放在酒店销售,而大多数的酒店、酒楼都从他身上收取数目不等的进场费。蔡先生说档次较高和生意较好的酒店,针对一种品牌的酒类所收取的进场费在1000元-5000元每年。除此之外,还有更高的进场费,俗称“包场”。有些财大气粗的酒类供货商为了打击竞争对手,一年给某酒店数万元的包场费。作为回报,酒店允许该供货商的促销员驻店推销,不允许其他品牌的酒类供货商派促销员驻店推销。据介绍,有的酒类经销商,每年光花在支付各类酒楼酒店的进场费、包场费就达上百万元。
据业内人士透露,不仅是酒类进酒楼要交进场费,其他商品进入超市等大卖场同样也要交进场费。
消费者:我是最终受害者
在我市一家贸易公司上班的王先生说,有时候与朋友去酒店吃饭喝酒,客人还没坐定,一些酒类促销员已如影随形跟过来询问是否点酒。如果要点别的酒,会被促销员告知没有。
“酒店因为进场费问题只卖少数几种品牌的产品,导致其他同类产品进不了酒店销售,这本身就损害了消费者的选择权。”厦门市酒类同业公会会长蔡元凯说。而且酒商因进场费增加了成本,必然要抬高酒价收回成本。这样一来,最终的受害者还是消费者。
工商:将探索长效监管机制
市工商局副局长陈灿煌表示,工商部门将以这次酒类市场“进场费”商业贿赂专项整治行动为契机,联合厦门市酒类同业公会建立长效监管机制,规范酒类市场经营秩序;同时将通过对酒类市场的整治,探索对其他行业市场竞争行为的有效监管。据悉,今年下半年,金融保险、食品糕点等行业,以及大卖场等大型零售商也将成为商业贿赂专项整治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