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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5-06 浏览次数:1936次
陈水扁不服延押提出抗告 被台“最高法院”驳回
关键字:洗钱案
2010年05月06日 20:51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5月6日讯 据台湾媒体报道,台湾高等法院上月16日裁定延押陈水扁2个月,陈水扁提抗告,“最高法院”今天驳回抗告,陈水扁必须被延押至6月23日。
陈水扁在 (“国务费”、龙潭购地、洗钱等)俺中被控贪污、洗钱,台北地方法院去年9月11日一审判他无期徒刑、褫夺公权终身。
全案移审后,高院去年9月24日裁定羁押陈水扁3个月,并于去年12月17日、今年2月8日2度裁定延押。高院4月16日,再以海外巨款未汇回、扁仍有逃亡之虞为由,裁定第3度延押扁,期限自4月23日至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