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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5-11      浏览次数:1464次
深圳市小额贷款企业试点基本情况
关键字:非法集资 小额贷款 深圳

2010年05月11日 09:36:24  来源:深圳特区报

 

    小额贷款,一般指专向中低收入阶层和微小企业提供小额度的持续信贷服务活动。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可以为商业银行传统信贷业务“拾缺补遗”,有利于满足中低收入人群的急迫资金需求,一定程度上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有利于合理引导民间借贷资金流向,压缩地下钱庄等违法违规组织的生存空间,对维护经济社会和谐稳定起到应有作用。

 

    从2006年开始,本着先行先试的原则,深圳开始初步启动小额贷款业务的探索和试点工作,陆续批准了中安信业、信安投资等公司开展商业性小额信贷业务。经过几年的尝试和摸索,深圳已经积累了较为丰富的试点经验,取得了不错的试点成绩,在国内小额贷款领域走在了前列。2009年初制定出台了《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全面启动了辖区的小额贷款试点工作。

 

    一、我市小额贷款业务试点具有实际的可行性和社会需求

 

    (一)深圳的人口结构决定了庞大的个人小额贷款需求。

 

    目前,深圳各商业银行个贷业务主要以楼宇按揭、汽车按揭等为主,无抵押、无担保的消费信贷审贷要求过高,业务量小;而在深圳目前的人口结构中,常住人口约800万,暂住人口超过千万,其中外来工、青年个人创业者等占有相当比例,这部分人群大都没有固定的住房和稳定的工作,信用状况不明,享受不到商业银行的传统信贷服务,其个人短期、小额的资金需求无法满足,甚至可能选择私人借贷、地下钱庄,为社会和谐带来不稳定的因素。

 

    小额贷款公司能够提供一个快捷、便利的资金来源,从而能够充分满足他们资金周转的急迫需求,并有利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防止非法行为。

 

    (二)深圳中小企业的规模以及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决定了庞大的企业小额贷款需求。

 

    目前,深圳约有中小私营企业近30万家,个体工商户几十万户,个体工商户和中小私营企业数均居广东省之首,这些企业为全市提供了约90%的就业机会,而这些企业生命周期和融资需求具有“短、小、频、急”的特点,一般由于缺乏抵押和担保无法申请商业银行贷款,这是制约中小企业和个体经济发展的主要瓶颈问题。小额贷款机构能够比较快速的提供必要的流动和发展资金,帮助这些小企业生存并发展壮大,同时有利于拉动就业和内需,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三)深圳具备开展小额贷款试点的基础性条件。

 

    深圳从2006年起开始初步试点商业性小额贷款业务,积累了一定的试点经验,取得了较好的试点效果。深圳具备相对完善的社会诚信体系,目前拥有“深圳市企业信用信息中心”、“深圳市个人信用征信系统”以及人民银行“全国个人信用信息数据库和全国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等全国领先的信用信息平台,为发展小额信贷业务提供了基础性保障。

 

    二、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原则和工作机制

 

    根据《深圳市小额贷款公司暂行办法》规定,市金融办作为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主管部门,牵头会同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监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和科工贸信委建立联合工作小组,按照稳妥审慎、择优限量的指导原则,共同配合推进全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组织、协调和规范工作。具体职责为:市金融办主要负责组织开展小额贷款公司的试点认定和日常监督管理工作;市场监管局主要负责办理小额贷款公司的设立登记、变更和年检等工作;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主要负责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和贷款利率的动态监测,对洗钱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深圳银监局主要负责认定小额贷款公司非法集资、吸收公众存款、高利贷等非法行为;市公安局主要负责小额贷款公司申请设立必要的资格认定工作和查实、打击各种金融犯罪行为。

 

    三、目前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基本情况

 

    截至2010年3月,我市共有20家小额贷款公司经批准正式开展小额贷款业务,另有11家公司已通过评审并获得试点资格、尚未开业。初步统计,目前营业的20家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合计人民币28.4968亿元,自开业以来累计贷款总额约80.28亿元,累计贷款近15万笔,贷款余额达24.62亿元,覆盖了几千家中小型、微型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广大的个人消费群体。总体来看,目前各公司大都是以自有注册资金开展业务,贷款服务品种多样,涵盖经营贷、创业贷、工薪贷、楼宇贷等多个领域;贷款利率约为月息1.8-2%左右贷款期限从一个月到一年不等,1年以上较少;各家公司业务拓展渠道各具特色,大多依托股东优势呈现出差异化发展的特点。

 

    通过对出资人特点、客户群体等进行区分,目前我市的小额贷款公司基本分为三种类型:

 

    第一类:发起人主要为大型企业或行业协会的骨干企业,公司成立后依托于大股东在行业内或协会内的地位和影响力,重点服务于围绕大股东产业链上下游的中小企业或行业协会内的中小会员企业。具有代表性的如中航、潮商、华来利、宇商、民信达等。

 

    第二类:发起人具有一定行业经验和特色资源优势,公司成立后依托于股东方自身丰富的同业经验或独有行业优势,重点开展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的贷款服务,部分满足了个体工商户、个人创业者的资金需求。具有代表性的有中安信业、信安易贷、亚联财、世联等。

 

    第三类:发起人主要为担保公司,公司成立后依托其股东从事担保行业的客户资源、风控机制、人才储备等开展业务。具有代表性的有中科创、安信、华融、中恒泰等。

 

    四、我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突破和特点

 

    (一)比较我市的《暂行办法》与央行、银监会的《指导意见》,我市关于小额贷款公司的准入要求有以下三点突破:

 

    1、提高注册资本门槛。

 

    我市规定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是有限责任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组织形式是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8000万元;注册资本要求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性足额缴纳。

 

    2、提高主发起人标准。

 

    我市对小额贷款公司主发起人制定了包括净资产、资产负债率、盈利情况及利润额等一系列相对较高的指标要求,比如主发起人净资产要求5000万元以上,且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近三年连续赢利,且三年净利润累计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等等。

 

    3、提高股东持股比例。

 

    为避免股权过于分散造成经营管理成本和融资成本过高,本着鼓励单一股东和各类专业机构控股的原则,我市对主发起人和其他出资人的出资持股比例进一步突破,明确规定了持股比例的下限:其中主发起人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30%,其余单个出资人及其关联方出资比例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5%。。

 

    (二)从目前各小额贷款公司运行的基本情况上看,主要呈现以下几个特点:

 

    一是服务理念、品种创新不断深化。各家小额贷款公司结合各自目标市场,依靠自身专业的团队、丰富的信息资源、先进的技术系统,根据客户的特点和需求,为贷款企业和个人提供全面的贷款咨询及贷款服务。以目前国内探索无抵押、无担保商业化可持续小额贷款最早的中安信业公司为例,该公司目前所有业务都是和银行合作开展的,通过一种全国首创的“助贷”模式发放的。在此模式下,中安信业将负责甄别、筛选客户进行审核调查、做出信贷决策,且负责所有贷后管理和清收,贷款资金直接从国开行帐户发放给小借款人,贷款合同由客户、国开行和中安信业共同签署,贷款直接写入国开行的资产负债表,是真正的银行资产。作为国开行的代理(助贷)机构,中安信业发放贷款全部通过中国建设银行的委托贷款平台,而中安信业的所有客户都会收到一张中安信业和建行联名发行的“中安信业龙卡”,贷款将发放到该卡帐号。还款也将通过客户的银行账户按月扣缴。这种“贷款银行+助贷”模式荣获2008年深圳市金融创新奖。

 

    二是创新与合作不断深化。目前,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依靠雄厚的股东背景,充分发挥公司的资金及网络优势,积极扩展业务规模;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正积极探索与境外专业小额贷款机构的合作,引进专才和技术,提升风险管理水平,提高信贷资产质量,增强市场竞争力;一部分小额贷款公司已与商业银行展开多方位合作,积极探索小额贷款公司与商业银行合作的新模式,疏通银行资金与小企业发展的渠道,推动小额贷款公司代理银行服务的方式。

 

    三是制度日趋完善,风控和后台系统建设不断加强。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应制度先行、严控风险,精密的风险控制和系统的人员培训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成长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目前,我市小额贷款公司有的已经研发出或者正在研发自身的电子化贷款审批系统,并且不断加大人员培训力度。

 

    五、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小额贷款行业在国内还属于新生事物,目前发展也面临一些共性的问题。比如行业定性问题、税收问题、与银行合作问题、征信系统问题、资金渠道单一问题,转制为村镇银行问题,等等。

 

    在下一步工作中,市金融办将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行业内的调查研究工作,加强与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沟通协调,积极研究解决小额贷款公司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共性问题,争取尽快推出支持和解决小额贷款公司长远发展的政策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