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11-04 09:09:53 来源: 三秦都市报(西安)
本报讯(记者 谢斌)昨日,是由全国打黑办、陕西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杨建辉等19人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案庭审的第二天。庭审质证环节,包括杨建辉在内的多名被告对公诉人出示的证据提出异议,并对之前在公安机关的供述不同程度翻供。
在第一天的庭审中,作为杨建辉的得力干将和账房先生,曾在案件侦查阶段积极配合的被告王小波,却只承认自己负责部分工程记账工作,对许多关键问题表示“不知道”、“记不清”。
公诉人提出:“为什么对杨建辉言听计从,甚至明知违法也在所不惜?”王小波称二人是雇佣关系,杨建辉给自己发工资,当然要听老板的。
第一天庭审中,第一被告杨建辉被安排在第11个接受法庭调查,对于公诉机关在起诉书中的指控,杨建辉表示异议,特别是对罪名中的敲诈勒索罪表示不认罪,杨建辉称起诉书中的事实部分存在,但细节不符。杨建辉说自己从来没有指挥别人去暴力抢夺工程,对起诉书指控的好几宗强揽工程的犯罪行为也矢口否认,推给了手下人。
昨日,庭审第二天,杨建辉团伙的多名成员在庭审中不仅对公诉人出示的证人证言有异议,对被害人的陈述也产生了异议。第一被告杨建辉还辩称同案受审的被告中,有几个他都不认识,根本谈不上组织和领导他们。面对被检方指控的8宗犯罪事实,杨建辉表示,这些并不完全属实。他说,自己从来没有指使过他人打人,只是工地出问题时才安排人去处理。杨建辉也否认自己通过发放红包等方式控制组织成员。对于有被告人称自己过生日时收到杨建辉给的红包,杨建辉当庭辩称,“我连他生日是哪天都不知道,发什么红包!”
此外,在庭审中,几乎所有被告都不承认“涉黑”指控。也有被告表示,其实自己并不认识杨建辉,只是和其他人员认识,参与活动算是给朋友帮忙。
杨建辉等19人涉黑团伙案开审后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