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02日 09:05:15 来源:华夏经纬网
1月31日,武汉市民袁女士和老伴在一家旅行社预订云南游时,被工作人员告知年龄超55岁的要另加300元“购买能力费用”。(2月1日《京华时报》)
在旅游部门工作多年,乍一看到这个“购买能力费”,笔者还是半天摸不着头脑。看了后面的解释,才恍然大悟,原来就是嫌老年游客购买力差,导游和司机等人无法通过老年 游客购物赚取“外快”,于是就额外收钱,弥补他们的“损失”。
导游和司机等人的“损失”由游客掏钱来弥补,游客的损失又由谁来弥补呢?尽管这些老年人被迫缴纳了所谓的“购买能力费”,但导游和司机同样还会带着他们去逛各种商店、土特产超市、纪念品超市,他们同样还会遭遇旅游变成“购物游”的烦恼。
旅游从业人员带着游客频繁进店购物,然后收取店家回扣的做法,早已是众所周知的旅游业潜规则,但现在这个所谓的“购买能力费”,等于是把这个潜规则公开化了。如果你不去购物,甚至说旅行社觉得你的购买能力差,他们无法赚取足够的回扣,就要额外缴纳一笔费用,来弥补他们的“损失”。
导游和司机等旅游从业人员吃商家回扣的做法,一直是旅游主管部门整治打击的对象,但多年以来,这个问题并没有得到很好解决,反而有愈演愈烈之势,“购买能力费”就是最好的证明。
然而,不管潜规则还是明规则,最后利益受损的还是广大游客,还是国内的整个旅游环境和旅游市场。如果这个问题不能得到很好解决,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游客抱怨自己“被购物游”了,必然会有越来越多的人放弃外出旅游的打算,或者宁可抛弃旅行社和导游,选择自助游。这样到了最后,大家谁都没钱挣,谁都没饭吃,还会引发一系列的社会问题。
因此,旅游主管部门以及旅行社、旅游公司等旅游从业者,应该对这个问题进行认真的研究和调查,尽早拿出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在保证导游、司机等旅游从业人员合理收入的同时,更要保证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唯有如此,旅游市场和旅游环境才会朝着一个好的方向发展,才会成为可持续发展的成熟产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