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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3-07 浏览次数:1716次
杨伟程代表: 立法对民间借贷进行有效监管
关键字:非法集资 民间借贷
2010年03月07日 15:39:23 来源:法制日报
“在一些地方,民间高息借贷的经济纠纷案件、集资诈骗案件频频发生,民间借贷甚至成为洗钱、境外非法资金流入、放高利贷的渠道,影响着经济、金融的正常运行和社会稳定。”全国人大代表、山东省人民政府参事、山东琴岛律师事务所主任杨伟程建议,国家应通过立法对民间借贷金融活动进行有效地调控和监管。
杨伟程介绍说,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国民间借贷已经成为一种普遍存在的经济现象。
民间借贷是一种民间金融活动,是融资的渠道之一,尤其对中小企业解决融资需求发挥着十分积极的作用。民间借贷涉及面广,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的权益。然而,由于有关法律制度的缺失,民间借贷一直处于无法可依的状态。
杨伟程建议,国家通过立法对民间借贷以法律形式加以规范,从法律上明确界定民间借贷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集资的界限,给予民间借贷以合法的地位;引导、规范民间借贷行为,促进民间借贷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