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2月22日 来源:金融时报
本报讯 2010年2月15日至19日,金融行动特别工作组(FATF)第二十一届第二次全会及工作组会议暨FATF与中东及与北非反洗钱组织(MENAFATF)的第一次联合全会在阿联酋首都阿布扎比举行,来自35个FATF成员、14个MENAFATF成员、其他7个区域性反洗钱组织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代表400余人参加了会议。由中国人民银行和外交部人员组成的中国代表团参加了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卢森堡和德国的互评估报告,并决定了各自相应的后续报告程序。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资产没收的最佳实践文件。最佳实践对FATF关于资产没收及国际合作的有关建议进行了细化,以帮助各国强化有关法律框架,消除或减小结构性障碍,优化有关程序,以利在国家和国际层面进行有关资产的追踪和没收合作。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监测和防范现金和不记名金融工具非法跨境流动新的最佳实践文件。监测和防范现金和不记名金融工具非法跨境流动是FATF特别建议九的要求,新的最佳实践建立在一些已有效贯彻该建议的有关国家经验基础上,对特别建议九及其释义构成了有益补充。最佳实践虽未能涵盖该问题的所有方面,但有助于各国处理其中最具挑战性的问题。
会议讨论通过了关于自由贸易区洗钱风险的类型研究报告,报告通过案例分析,揭示了享有关税等税收减免、简化行政程序等一系列政策优惠的自由贸易区如何在促进正常贸易活动发展的同时,因其管制宽松而构成被洗钱活动利用的风险。
会议讨论通过了"FATF公开声明"和"提高全球合规水平——正在进行的工作"文件。公开声明重申了对伊朗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重大缺陷的关切,并呼吁成员国向金融机构发出通知,要求金融机构特别注意防范有关风险;认定安哥拉、朝鲜、厄瓜多尔和埃塞俄比亚的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具有重大缺陷,并呼吁成员国对有关风险予以关注;重申对巴基斯坦、土库曼斯坦及圣多美和普林西比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有关缺陷的关注,而认定乌兹别克斯坦已弥补了其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的重大缺陷,FATF不再对其予以重点关注。"提高全球合规水平——正在进行的工作"文件指出了近期由FATF进行合规审查的20个国家或地区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存在的缺陷,并敦促他们按照各自向FATF提交的高层政治承诺和行动计划及时间表,改进其反洗钱/反恐融资体系,提高执行FATF"40+9项建议"的合规水平。
会议还讨论通过了关于打击大规模杀伤性武器扩散融资的报告,并将继续与有关方面协商,以在下次全会前最终确定报告文本并予以公布。
此外,会议还讨论了反洗钱与反腐败、第四轮互评估准备、优化FATF及区域性组织互评估后续程序、金融调查、间接汇款、全球洗钱威胁研究等问题。
FATF第二十一届第三次全会将于2010年6月在荷兰阿姆斯特丹举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