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
专家名录
唐朱昌
唐朱昌
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首任主任,复旦大学俄...
严立新
严立新
复旦大学国际金融学院教授,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执行主任,陆家嘴金...
陈浩然
陈浩然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复旦大学国际刑法研究中心主任。...
何 萍
何 萍
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教授,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荷...
李小杰
李小杰
安永金融服务风险管理、咨询总监,曾任蚂蚁金服反洗钱总监,复旦大学...
周锦贤
周锦贤
周锦贤先生,香港人,广州暨南大学法律学士,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
童文俊
童文俊
高级经济师,复旦大学金融学博士,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后。现供职于中...
汤 俊
汤 俊
武汉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信息安全学院教授。长期专注于反洗钱/反恐...
李 刚
李 刚
生辰:1977.7.26 籍贯:辽宁抚顺 民族:汉 党派:九三学社 职称:教授 研究...
祝亚雄
祝亚雄
祝亚雄,1974年生,浙江衢州人。浙江师范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
顾卿华
顾卿华
复旦大学中国反洗钱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现任安永管理咨询服务合伙...
张平
张平
工作履历:曾在国家审计署从事审计工作,是国家第一批政府审计师;曾在...
转发
上传时间: 2010-11-25      浏览次数:1829次
杨建辉19人涉黑案公开宣判 头目20年随从最高死缓
关键字:打黑

http://news.hsw.cn    来源: 华商网-华商报  2010-11-25 04:23 

 

昨日上午,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杨建辉为首的19人涉黑团伙案本报记者 宁峰 摄

 

  昨日上午,在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商务区北广场,西安中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对杨建辉等19人团伙涉黑犯罪案,进行一审公开判决。

 

判决书197择要宣读用时1小时

  上午10时许,西安市委政法委、市打黑办、市公安局刑侦局、市检察院、市中院等全市政法战线的主要领导,均来到现场旁听宣判。广场上,站满了自发前来旁听的浐灞生态区的开发土方工程施工队代表及当地普通群众。百余民警和保安人员列队现场警戒。

  10时20分,杨建辉、李斌等19人被法警依次带入法庭。两名全副武装、手持枪械的法警,站立在19名被告人两侧。19名被告人排成一列站在法庭中间。身着囚服的他们已没有了往日的威风,在众人面前,大多数被告人都低头认罪。仅杨建辉等少数几名被告人一直注视前方,貌似平静地等待法庭对他们的判决。

  庭审后,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白建利、杨艳,与被告人杨建辉、李斌、史卫涛、李宁、员龙波、李茂朋、刘国栋、周宏等就民事赔偿达成和解协议,两名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申请撤回对本案各被告人的民事赔偿诉讼请求,法院已裁定予以准许。

  对19名被告人的判决书,长达197页、10万余字。尽管主审法官已略去次要部分进行宣读,但整个宣读判决书的过程,还是持续了约1个小时。

 

有自首情节 两主犯依法从轻

  法院认为,杨建辉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依法应对该组织的全部违法犯罪承担刑事责任。在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犯罪中,均处于策划、组织、指挥或者指使他人的地位,起了组织领导作用,系主犯,依法应从重处罚。唯其在案后劝李斌自首及其亲属能积极退赔敲诈的赃款30万元,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酌情从轻判处。

  李斌系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积极参加者、骨干成员,依法应对其参与组织、指挥、实施的犯罪行为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在有组织的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犯罪中,直接实施或直接指挥、组织实施,起主要作用,系主犯之一。唯其有自首情节,能赔偿被害人的经济损失,可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判决后,杨建辉、李斌等多名被告人当庭表示要提出上诉,另有部分被告人表示不上诉或需要考虑。

 

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后认定:杨建辉组织、领导,李斌、王小波、张群涛、张建友、史卫涛、孙梓纬、李宁、员龙波、李茂朋、宋伟、雍刚参加的黑社会性质组织,纠集周宏、王荔、刘国栋、雷海波、刘国庆,有组织地实施各种违法行为11次,获利近100万元。其中故意伤害3次,致死1人、重伤1人、轻伤2人;寻衅滋事4次,致伤9人;聚众斗殴1次,致1人轻伤;敲诈勒索两次,勒索34万元人民币;其他违法行为一次。

 

判决结果

  ■判决李斌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处决定执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判决杨建辉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敲诈勒索罪、聚众斗殴罪、寻衅滋事罪,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20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

  ■根据所犯罪名不同,是否有从轻情节等,法院判决李宁、宋伟、雍刚、王小波、周宏、张群涛等其余17名被告人18年至1年6个月不等有期徒刑。

 

法庭认定

符合黑社会性质四个特性

  法院认为杨建辉等12名被告人,具备了黑社会性质组织的四个法定特征。

  1.组织结构特征:组织人数较多,在案人员已达12人;杨建辉被12名被告人公认为“老大”,具有绝对的领导权、指挥权、行动决策权、经济支配权,组织成员对被告人杨建辉唯命是从;骨干成员基本固定。

  2.经济实力特征:通过有组织的犯罪活动和其他经营手段获取经济利益近百万元。

  3.行为方式特征:该犯罪集团行为方式不仅具有暴力性、胁迫性和组织性的特点,而且利用其恶名对他人形成的心理强制抢夺土方工程,敲诈勒索工程方,插手他人纠纷,摧残殴打群众。

  4.社会影响特征:该组织自2005年至2009年8月底,称霸灞桥区十里铺地区土方行业同时不断扩展地盘,在灞桥区十里铺、浐灞生态区管委会土方行业对同业竞争者及群众形成心理强制,造成重大恶劣社会影响,使群众安全感下降,政府公共管理职能受阻,严重破坏了正常经济秩序和社会生活秩序。

 

庭审回放

将头目电话设为“圣旨到”

  11月2日,由全国打黑办、省检察院挂牌督办的杨建辉等19人涉嫌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一案,在西安中院一审开庭。案件庭审持续3天后结束。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指控了杨建辉等人所犯的犯罪事实。

  以杨建辉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多次通过暴力手段强行承揽土方工程,聚众斗殴,恣意殴打、威胁同业竞争者及无辜群众,涉及工程地点横跨西安市灞桥区、新城区、未央区、浐灞生态区,获取非法利益百万余元。该团伙在当地土建行业中为非作恶,严重破坏经济和社会活动秩序,严重危及当地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该团伙还进行敲诈勒索,插手民事纠纷,在灞桥区十里铺恶名远扬。

  该组织内部成员相对固定,等级分明,被告人杨建辉具有绝对的组织领导权,各成员对其唯命是从,更有人为表“忠心”,将杨建辉的电话号码存为“圣旨到”,将王小波等骨干成员的电话号码存为“锦衣卫”、“护法”等。杨建辉以给手下发工资、发红包、交房租、电话费、请吃饭等方式笼络人心,同时奖惩分明,对组织成员不服从指挥者,当众训斥。 <<<<<<涉黑头目杨建辉否认全部指控 电话被手下存圣旨到

 

打黑决心

若有“保护伞”可异地用警

  昨日,在法庭宣判前,西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贾养勋现场说法,他强调今后凡是西安市内的黑恶势力案件,只要露头就要狠狠打击,坚决打好打黑除恶硬仗。

  贾养勋说,今年以来,全市打黑除恶工作以严厉打击“沙灞”、“街灞“、“路灞”和“地下出警队”为重点,共收集涉黑涉恶线索249条,立案93起,破案350起,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团伙1个,摧毁恶势力团伙30个,刑事拘留561人,逮捕55人,移送起诉147人,劳教88人,有力震慑了违法犯罪。

  今后,各级政法机关一旦发现黑恶势力犯罪线索要紧抓不放,坚决查办到底。当前要着力打击盘踞在建筑、运输、采矿等行业和集贸市场、车站、城乡结合部、城中村等领域的黑恶势力;着力打击操纵“黄赌毒”犯罪的黑恶势力;着力打击破坏农村经济发展、把持农村基层政权的黑恶势力。对重大、有“保护伞”的犯罪,或当地查处不力的涉恶案件,市打黑办要采取“提级查办,异地用警”等有效措施,快速出击、果断侦办,决不能养痈遗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