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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09-12-04 浏览次数:2489次
祁县查处一起商业贿赂案
2009-12-03 01:31 来源:山西新闻网 山西日报
本报讯 11月27日,祁县对当地一超市向购卡人进行现金返利一案进行了查处,工商人员责令该超市负责人立即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并处罚金3000元。
该超市在销售贵宾卡时,为鼓励消费者购买该店商品,只要购卡人购买面值500元以上的贵宾卡,即向购卡人支付3%的现金返利,返利金额在账上以职工领取奖金的形式体现。在购卡人索要发票时,向购卡人所提供的发票金额是以贵宾卡面值总额出具,而非扣去3%返利后的金额。经查,该超市两年内共累计销售贵宾卡总金额116.855万元,其中通过向购卡人支付3%现金返利销售的贵宾卡总金额为23.395万元,向购卡人现金返利共计6995元。该超市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已构成商业贿赂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