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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1-09-28      浏览次数:4806次
雷霆出击 黑帮覆灭
关键字:打黑

2011年09月28日05:50来源:荆楚网-湖北日报

   

宜城刘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去年12月10日,宜城法院对省公安厅督办的宜城刘涛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一审宣判。团伙头目刘涛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故意伤害,强迫交易,敲诈勒索,赌博6项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处罚金6万元。其他20名团伙成员分别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等9项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至八年。

  经查:2006年,刘涛通过开设网吧聚拢、网罗一批在其网吧上网的无业青年,采取“拜干亲”、“认长辈”等形式与郑勇、罗吉国团伙结成一体,并逐渐将其手下的“小弟”收罗到自己手下,形成了以刘涛为首,以黄伟伟、李梦、陈志威、周伟等为骨干成员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该组织在板桥、新街、流水等地策划、实施故意伤害、寻衅滋事、敲诈勒索、非法持有枪支、非法拘禁等犯罪活动,坐地称霸,欺压群众,先后非法垄断了板桥店、新街两地的水泥预制厂市场,插手当地工程项目、土地拍卖、房地产开发、民间纠纷等,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2010年,襄阳市公安局与宜城市公安局联合组成专案组,经过一年的缜密侦查,成功打掉了该黑社会性质组织,抓获团伙成员22人,起诉21人,破获各类刑事案件46起。

 

随州殷永国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8年4月,群众多次举报随州殷店镇以殷永国、殷双剑父子为首的犯罪团伙横行乡里,欺压百姓。

  警方侦查发现,殷永国是曾都区殷店镇双河村党支部书记,2005年以来,他无视党纪国法,组织儿子、女婿及社会闲散人员20余人,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敲诈勒索、聚众斗殴,为非作歹。为了聚敛钱财,殷永国利用其村支书的身份,多次非法出让土地,牟取私利,组织其次子、女婿等社会闲散人员非法控制当地沙场牟取暴利。该组织实施了故意伤害、强奸、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聚众斗殴、强迫交易等犯罪活动,作案50余起。

  曾都区人民法院于2008年12月对该黑社会性质组织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组织者、领导者殷永国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组织成员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武汉魏治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于去年5月10日对省公安厅督办的魏治均黑社会性质组织作出一审判决。

  经侦查查明:2001年以来,魏治均为了在东西湖区金银湖、吴家山农场等地区承接工程,先后网络张刚、黄尾平等20余人,采取集中食宿的方式,分级管理,统一指挥调度,有组织地实施了故意伤害、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强迫交易、非法持有枪支等犯罪活动,以暴树威,承接了东方马城、秀水佳园等工地地材供应、土方工程、网管道路建设。

  武汉市公安局经过一年艰难的调查取证,共查实该组织作案30余起,致19人伤残的犯罪事实。2010年5月10日,武汉市东西湖区法院对以魏治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一审判决。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等9项罪名,判处魏治均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以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罪名对其他28名组织成员判处一年至十九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仙桃刘烈勇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仙桃警方通过调查发现了以刘烈勇为首作恶多端的黑恶势力团伙。2008年10月,省公安厅将此案指定十堰市公安局管辖,并成立“12·29”案件侦破专班。专案组历时10个月,行程数万公里,抓获团伙成员21名,彻底查清了该组织形成、发展和壮大的全过程。

  以刘烈勇为首的黑社会性质组织还非法控制了仙桃市水泥销售市场和屠宰行业,并强行入股烟花爆竹市场,插足公交运营,欺行霸市。2001年至2006年间,该组织先后在仙桃城区及周边地区有组织地实施故意杀人、故意伤害、敲诈勒索、寻衅滋事、赌博等多宗犯罪,致2人死亡、8人重伤、3人轻伤。2008年1月30日,该案21名犯罪嫌疑人先后经十堰市中级人民法院、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组织领导者刘烈勇及骨干成员陈小辉被判处死刑;骨干成员杨威、韦文辉被判处死缓;骨干成员黄学志、陈勇兵被判处无期徒刑,其余15名犯罪嫌疑人分别被判处二十年至一年不等的刑罚。

 

随州聂太宝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7年,全国打黑办和省打黑办多次收到群众举报,随州市聂太宝等人涉嫌一系列黑恶犯罪行为。

  襄樊、随州公安机关组成20余人的侦查专班,历时10个月,先后抓获聂小建、居锴、孙灯功、李银练等团伙成员29人。

  经侦查:自1997年以来,聂太宝黑社会性质组织为了获取非法利益、称霸一方,在随州市城区及周边残害无辜、欺压百姓、为所欲为,先后实施故意伤害、赌博、寻衅滋事、聚众斗殴、敲诈勒索、买卖枪支等犯罪,涉案29起,重伤6人、轻伤8人。2008年12月17日,襄樊市中级人民法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7项罪名,对聂太宝黑社会性质组织作出一审判决,该组织的组织者、领导者聂太宝、聂太召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和十二年,其他犯罪组织成员分别判处一年零六个月至二十年有期徒刑。

 

天门夏侯思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8年12月1日,省公安厅将夏侯思聪案指定荆州市公安局管辖,抽调40多名民警组成办案专班开展侦查工作。

  经查:1997年以来,夏侯思聪先后纠集崔新明、胡朝华等30余人,从开赌场、放赌债等违法犯罪活动起家,以“友福公司”为依托,插足建筑、拆迁、房地产等行业,强行垄断天门市货运、地材市场及骨灰盒经营权,强行介入水泥和啤酒生意,强行取得随岳高速工程地材供应权,共实施违法犯罪40余起,造成3人重伤、6人轻伤、多人轻微伤。2009年12月30日,监利县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夏侯思聪犯组织、领导黑社会组织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破坏生产经营罪等九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19年。其余24名黑恶成员分别被依法判处2年至14年有期徒刑。没收非法所得1100余万元。

 

咸宁续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咸宁警方深入侦查查明:2008年以来,续浪纠集社会闲散人员陈亮、吴亚洲、黎建等人,以通城县南门桥一带为据点,通过暴力护赌、暴力讨债、站“排场”等方式非法聚敛钱财,并在通城县南门桥、油坊村等地实施寻衅滋事、故意伤害、暴力讨债、故意毁坏财物、开设赌场等违法犯罪活动,作案10余起,致1人死亡,5人轻伤。

  今年1月21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对续浪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件作出一审判决,组织者、领导者续浪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其他12名组织成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至无期徒刑。

 

武汉邹程鸿黑社会性质组织案

  2009年7月以来,多名领导对一化名“鲍平安”举报武汉市邹程鸿团伙涉黑问题的信仿件作出重要批示,要求彻底查办。

  武汉市公安局高度重视,组成联合专案组,对邹程鸿违法犯罪团伙开展侦查,先后抓获包括邹程鸿在内的涉案人员25名。查破邹程鸿违法犯罪团伙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持有枪支、寻衅滋事、非法拘禁、故意毁坏财物罪等11项罪名的刑事案件12起,收缴枪支8支。

  今年2月15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对邹程鸿黑社会性质组织案作出一审判决,组织者、领导者邹程鸿以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绑架、寻衅滋事、破坏生产经营、非法持有枪支、职务侵占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并处罚金1万5千元。其他7名组织成员被判处二年三个月至二十年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