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2月11日 01:22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珠海12月10日电 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从十日起将全面启动,这使得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在业务范围上实现了从水运货物扩大到陆路货物、从X光机查验结果扩大到人工查验结果参考互认。
据了解,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查验结果参考互认是内地与澳门海关在澳门地区陆路“过境货物”通关合作、“空陆联运”通关合作成功开展之后,双方行政互助合作的又一成果。
在此模式下,内地、澳门海关对对方已实施查验并施加绿色关锁的货物原则上不再进行查验,从而减少了双方对同一进出境货物的重复查验。
拱北海关介绍,内地与澳门海关陆路口岸货物查验结果参考互认的条件为由拱北关区陆路边境口岸进出境,目前拱北关区有横琴口岸、拱北口岸、珠澳跨境工业区边境口岸;货物经内地与澳门任一方海关查验(含大型查验设备X光机检)且结果为正常;装载货物厢式货车车厢或集装箱密封完整可有效施加绿色关锁且封志完好。
内地与澳门双方对施加了绿色关锁的货物,一般情况下参考互认,不再重复检查,但双方仍保留对货物查验的权力。对澳门海关施加了绿色关锁,但有伪造绿色关锁、澳门海关查验证明文件嫌疑的;有情报或走私违规嫌疑;澳门海关查验无法满足内地海关查验要求等情况,内地海关仍进行必要查验。
海关提醒企业,接受申报前,进口货物经营人或承运人应主动向内地海关出示提交经澳门海关确认同意施加“绿色关锁”的所有资料。否则,按一般操作程序办理海关手续。
拱北海关相关负责人透露,这是两地海关为庆祝澳门回归祖国十周年的一项重要合作成果,将进一步缩短货物在口岸的停留时间,提高跨境货物流转速度,促进了区域通关协作和贸易便利化,为守法企业通关提供更大的便利,为澳门经济适度多元化增添新的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