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01月07日
因非法集资而死的,不仅有“小姑娘”,也有“梅花鹿”。
1月7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非法集资近10亿亳州“万物春”集资诈骗案首犯唐亚南执行死刑。继浙江“小姑娘”杜益敏等人后,因非法集资获死的名单上再添一人。
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定,2004年6月至2007年3月,唐亚南等人以高额回报为诱饵,夸大、虚假宣传万物春公司的经营状况,在安徽等7省市非法集资人民币9.73亿元,绝大部分款项被用于个人购车、购置房产、挥霍、转移隐匿以及支付先前集资的本息、发放高额集资业务奖励及业务提成等。案发前尚有3.33亿余元集资款无法归还。
据悉,唐亚南用14.8万元分期付款购买38头梅花鹿后,“以联合养殖梅花鹿为名的非法集资”,对社会投资许诺投资利润高达20%(半年期)、45%(一年期逐月返款)、50%(一年期两次返款)。
据了解,万物春采用的是公司加农户的经营模式,在与农户签订的合同里做了规定,以1.2万元联合养殖梅花鹿,其中万物春出资3000元,投资者只要投资9000元,这种合作一年返利45%,
“唐亚南他们想了很多办法神话万物春,之前砸了4500万元集资款来建造十河养殖场、鹿邑养殖场等工程项目,又大肆购置张集双古酒厂等,以此来给集资者造成假象,唐亚南他们还想办法先后两次虚增注册资本至500万元和5000万元,做这些都是为了更多的‘吸金’。”熟悉该案的法院人士指出。
随着万物春非法集资问题逐步浮出水面,查明的非法集资金额也愈来愈大,万物春很快成为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与安徽省省委政法委联合挂牌督办的重大案件,唐亚南也因此被处以极刑。
唐亚南的死,为因非法集资而死亡的名单再添一人。此前在2009年12月18日,浙江金华法院判决非法集资7亿元的吴英死刑,该案正在上诉过程中。
财经作家吴晓波在评价吴英案时表示,诸多小姑娘一再被杀,是在现有金融体系结构不合理的背景下发生之制度性悲剧。一个很可能的情况是,再过若干年,随着中国金融体制的市场化改革,“小姑娘”和吴英们的行为竟是符合商业规律和合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