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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09-09-14 浏览次数:2613次
陈水扁另涉千万元贪腐案可能加刑10年
陈水扁涉嫌贪污等案,台北地院前日判处其无期徒刑。据了解,陈水扁另涉侵占“机密外交”款项达30万美元以上,折合新台币1000多万元,已被列为贪污被告,台特侦组下一案将优先将陈水扁涉及的“机密外交”弊案依侵占公有财物罪侦结,若成罪,扁将再面临10年以上有期徒刑。
特侦组检察官稍早多次传讯台当局前“外交部长”黄志芳、前“外交部政务次长”高英茂等官员作证,其指述对扁不利,显示扁涉贪,检察官目前正在进行结案前的最后收网动作。
陈水扁被控贪污等案前日宣判后,台北地方法院连夜赶工印刷判决书,于昨日下午2时许将共计1523页、重达3.7公斤的判决书送达台北看守所给陈水扁。台北看守所透露,陈水扁得知宣判结果后情绪稳定,晚上10时依规定熄灯后,借着房内的微弱灯光“奋笔疾书”至昨日凌晨零时许,后在管理人员的劝导下收笔就寝。
陈水扁昨日6时55分起床,并未食用所方准备的早饭,而是花钱向所方买面包吃,之后一直在房舍内看报纸、电视。看守所表示,陈水扁心情稳定,看不出有什么异状,但仍加派人力监视及巡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