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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1-09 浏览次数:2004次
非法办理银行卡 犯罪团伙被批捕
关键字:洗钱
2010年01月08日 11:13 来源:北青网
去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联合出台了《关于办理妨害信用卡管理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并于12月16日正式施行。近日,海淀区人民检察院依据此规定以妨害信用卡管理罪批准逮捕了犯罪嫌疑人王某等五人。
去年9月底,王某、陈某得知有人从事电话诈骗活动需要使用他人的银行卡账户用于洗钱,随即在京使用他人的身份证办理银行卡,并贩卖给诈骗团伙牟利。陈某以每张100元的价格在福建安溪老家大肆购买他人真实的身份证,王某等人纠集了苏某、吴某、孔某以及未成年人王某等人先后在海淀区工商银行(601398,股吧)、农业银行、建设银行(601939,股吧)等多家营业网点使用非法购买的身份证,冒充他人办理银行卡300余张。
去年11月27日12点左右,犯罪嫌疑人吴某依指使在双榆树知春里邮局使用他人身份证办理银行卡时,银行柜台职员核实吴某本人和身份证照片时发现不符,于是向公安机关报案,将犯罪嫌疑人吴某当场抓获。后警方将涉嫌犯罪的王某五人抓获,并当场起获身份证35张和银行卡42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