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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6-28 浏览次数:1619次
深圳检方通报一批“地下钱庄”案 涉案高达23亿
关键字:地下钱庄
2010年06月28日 16:53:11 来源:南方网
今年4月以来,深圳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组织开展集中打击整治“地下钱庄”等六类突出型经济犯罪。6月28日,深圳市检察院通报称,近期,深圳市检察院已受理该类案件19件49人,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19件47人,这批案件涉案金额达人民币23亿多元。
检方介绍,“地下钱庄”是指非法经营外汇买卖以及支票套现提现业务,通过赚取外汇买卖差价、收取套现提现手续费,牟取非法利益,通常利用空壳公司进行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市检察院侦查监督一处副处长黎胜介绍说,从批捕的案件中看,一些“地下钱庄”从事非法经营活动已经长达三、四年,涉案金额巨大。有的团伙通过非法买卖外汇及套现业务,其非法经营数额高达10多亿元人民币,非法获利100多万元人民币。
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特别强调,“地下钱庄”严重扰乱了正常的金融管理秩序。它冲击现行外汇管理体制,影响银行储蓄、结汇等正常业务的开展,影响证券市场交易秩序,是跨境资本流动的暗渠,长期发展隐藏金融风险。同时,它为企业偷逃税费提供了资金外逃的地下渠道,造成国家的税收损失、外汇流失并蚕食银行利益;还为犯罪分子提供洗钱渠道,容易助长贪污、走私、贩毒、骗税、侵吞国有资产等上游犯罪。检察机关将加强与公安机关的密切配合,坚持“从快”方针,依法惩治非法经营犯罪活动;同时开展调查研究,寻找防范和治理“地下钱庄”等非法经营犯罪活动的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