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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5-19      浏览次数:1644次
黄光裕获刑十四年 夫妻罚没十亿
关键字:洗钱 商业贿赂 经济犯罪

2010年05月19日 07:13:00  来源:新华日报(南京)

 

    国内最大内幕交易案,主犯曾是大陆首富,判罚个人最高额罚金……昨天,黄光裕案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黄光裕三罪并罚,获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黄妻杜鹃获刑3年6个月,罚金2亿元。

 

    判了!14年徒刑、罚金6个亿

 

    5月18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黄光裕案作出一审判决。黄光裕三罪并罚,获刑14年,罚金6亿元,没收财产2亿元。

 

    宣判于9点30分开始。宣判用时大约40分钟。听宣判的过程中,黄光裕表情平静,听到自己被判决14年,他并没有立刻表示是否上诉,而是称要回去考虑一下。

 

    法庭认定黄光裕犯有三宗罪。

 

    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法庭认定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兑换港币8.22亿余元。媒体报道,黄光裕将炒股资金通过香港的地下钱庄流通于香港、内地,实为洗钱。

 

    内幕交易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法院经审理查明:2007年4月至9月,黄光裕作为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的实际控制人、董事,在决定该公司与其他公司资产重组、置换事项期间,指使他人使用其实际控制的85个股票账户购入该公司股票,成交额累计人民币14.15亿余元。至上述资产重组、置换信息公告日,上述股票账户的账面收益额为人民币3.09亿余元。

 

    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罪并罚。2006年至2008年间,黄光裕作为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为给该两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直接或指使他人给予相怀珠等5名国家工作人员的款物折合人民币456万余元。据报道,2004年,国美电器借壳境外上市,将65%股权转让给一家外资公司。由于此举大大超过了我国法规规定的外资占股上限,黄光裕用重金打点,使得商务部条法司巡视员郭京毅修改了法律,致使外资占股限制被放开。2006年11月,在国美电器收购永乐电器过程中,兼任反垄断调查办公室副主任的郭京毅也是因收受了黄光裕的贿赂,使得之前对国美进行的反垄断调查不了了之。郭京毅两次收取人民币共110万元。

 

    三罪并罚,法庭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罚金人民币6亿元,没收财产人民币2亿元。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外汇的行为构成非法经营罪,情节特别严重;黄光裕身为证券内幕信息的知情人员,在信息公开之前买入相关股票,情节特别严重,且在共同犯罪中系主犯;黄光裕为给国美公司、鹏房公司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的行为构成单位行贿罪。

 

    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亦构成单位行贿罪,国美公司、鹏房公司、黄光裕单位行贿具有自首的法定从轻处罚情节。国美公司和鹏房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分别判处罚金人民币500万元和人民币120万元。

 

    同案被诉的其他被告人也在昨天宣判。

 

    法院以内幕交易罪判处黄光裕妻子杜鹃有期徒刑3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亿元。

 

    以内幕交易、泄露内幕信息罪,判处北京中关村科技发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许钟民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以单位行贿罪判处许钟民有期徒刑1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3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亿元。

 

    重了?专家认可家属嫌重

 

    昨日庭审,黄光裕的母亲和两个妹妹都到庭。在当庭宣判时,与黄光裕的平静相反,黄光裕的两个妹妹和母亲则情绪激动,认为判决过重。而黄光裕的妻子杜鹃听到自己被判刑3年6个月后,表情也较平静。

 

    9点40分,黄光裕的律师杨照东从法院西门出来。30多家媒体记者在警戒线外一直跟跑了100多米后,在北门外堵住杨照东。

 

    杨照东表示:“判罚较重,黄光裕在法庭上也没有做更多表示。我们认为在定罪的前提下判得稍重。”

 

    针对黄光裕一审判决结果,证券界知名维权律师宋一欣昨日认为,从刑法数罪并罚角度看,该判决相对适中。宋一欣对记者表示,以往内幕交易案罚金最多的只有几千万,虽然黄光裕案为三罪并罚,但无疑是中国迄今为止最大的内幕交易案。据宋一欣统计,从1993年以来,中国证监会对内幕交易作出行政处罚有22起,各地法院对内幕交易作出刑事制裁有5起,黄光裕案是第6起。“案件具体细节不清楚,但目前看还是比较合理的,因为三罪并罚,也不能说偏重。因为按相关法律最高可以判决20年。”宋一欣说。

 

    “我们此前预期判断是15年,相差不大。”一直关注此案的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叶庚清对新浪科技表示,“单罪最高刑期是15年,非法经营罪最高刑期是10年,内幕交易罪最高刑期也是10年,单位行贿罪是5年,数罪并罚不超过20年。黄光裕案三罪并罚14年并不重。”

 

    黄光裕重金聘请了北京乃至全国的“黄金律师团”,叶庚清分析,“定性单位行贿还是个人行贿是该案的焦点。最终判定单位行贿罪,说明田文昌、杨照东等辩护律师辩护工作完成得很好。”

 

    完了?判决后可能是连环诉讼

 

    黄光裕案已经拖了一年,昨日终于一审宣判。但法律界认为,官司可能远未结束,还有很多诉讼可能将次第发生。预计黄光裕案的波澜估计暂不会结束。

 

    首先是黄光裕等被告可能会上诉。

 

    “这种案子黄光裕自己有一定的准备,因此当庭没有表示上诉。下午我要去会见他,看看黄光裕的意思再最终做出决定。”辩护律师杨照东表示。而家属认为判决重了,可能会对最终上诉起推波助澜的作用。

 

    关注此案的律师称,判决基本符合预期,但因在黄光裕一案中,律师对非法经营罪持有异议,上诉可能性较大。叶庚清分析称,“争议比较大的是非法经营罪,包括黄光裕、田文昌等对此均持有较大异议。我预计黄光裕有七八成的可能性将上诉。”据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的起诉书,涉及非法经营罪的事实为,2007年9月至11月,黄光裕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买卖港币8.22亿余元。

 

    国美对判决结果表示尊重,且认为罚金对其经营不会造成实质性影响。对于判决结果是否上诉,该公司表示目前正与法律专家积极探讨。

 

    知名律师、大成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钱列阳更关注黄光裕之妻杜鹃的判决,但并没有对是否上诉发表意见,称结果应统一起来整体看待,其他的不想发表任何评论。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上诉,须在判决生效起10日内提起,上诉法院将会是北京市最高人民法院。

 

    其次,在判决生效后,中关村的投资者可通过民事诉讼向黄光裕及其他涉案高管要求索赔。

 

    宋一欣表示,在本案罚金到位、判决生效后,中关村的部分投资者可以通过民事诉讼向黄光裕及其他涉案高管要求索赔。“根据《证券法》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文件精神,在2007年4—9月间买卖中关村股票而权益受损的投资者,可以依法向黄光裕、许钟民、杜鹃等人提起内幕交易民事赔偿诉讼。鉴于刑事判决有罚金并没收财产,股民的民事诉讼的执行是有财产保障的。”

 

    此外,黄光裕已被香港司法机构提起证券欺诈有罪指控,而在2009年8月,香港高等法院曾批准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冻结黄光裕及其妻16.55亿资产的申请。

 

    因此,法律界认为,黄光裕案可能会引发此后的连环诉讼,不大可能很快尘埃落定。

 

    本报综合新华社、央视、《北京晨报》、《法制日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