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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10-21 浏览次数:1360次
江西靖安分局:结合公路治理商业贿赂“三同时”见成效
关键字:商业贿赂
2010-10-20 中国公路网
2006年以来,江西省靖安公路分局结合公路实际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坚持做到“三同时”、“三加强”。治理商业贿赂工作与公路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加强对国有资金使用的管理;加强对责任领导、责任人的监督;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和大额资金开支使用的监控。
靖安公路分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和上级主管部门治理商业贿赂有关法律法规,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列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重要内容。坚持做到与公路工作同部署,每年年初制订工作计划有专门治理商业贿赂目标管理任务;与公路工作同检查,在季度、半年、全年工作检查中有专门治理商业贿赂检查内容要求;与公路工作同落实,在年度考核中有专门治理商业贿赂考核验收标准。做到加强对国有资金使用的管理,专款专用,杜绝非生产性开支;加强对责任领导、责任人的监督,从责任领导到责任人均有治理商业贿赂责任分工,层层落实责任。加强对公路工程建设和大额资金开支使用的监控,按照中共中央“三重一大”规定,做到公路工程建设和大额资金开支使用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加大全过程的监控。
至10月19日,由于各项工作扎实,各项措施得当,监管力度加大,四年多没有出现商业贿赂案件和行为,有力地制止了公路腐败的发生,促进了公路生产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