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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传时间: 2010-07-06 浏览次数:1886次
严惩医药购销商业贿赂 能否清理腐败生存土壤
关键字:商业贿赂
2010年07月06日 来源:科技日报
卫生部近日下发通知,强调要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通知要求,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已经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省份,要继续完善、规范管理;尚未建立的,务必在今年内建立。对列入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在药品集中采购工作中要坚决取消其所有产品的入围资格,2年内不得接受其任何产品参加集中采购的申请;本地医疗机构2年内也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通知明确,对收受商业贿赂的有关人员,要依纪依法严肃处理。